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末层或终端,“豹”所表示的异端邪说靠它持续存在,仿佛行走,这就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了误解。“熊”表示这些人,我从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清楚明白这一点;他们都读圣言,却不明白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由此而有了误解。灵界所出现的熊,有的是有害的,有的是无害的,有的发白;不过,它们是照着熊头来加以区分的;无害的熊头像牛或羊。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他已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田地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牛犊与少壮狮子躺卧在一起,母牛与熊必将同食。(以赛亚书11:6,7)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像熊,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类似含义。
“狮子和熊”之所以在那些地方被提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而“熊”表示误解,误解也会破坏圣言真理,只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所以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日子,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阿摩司书5:18,19)。
在列王纪,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戏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24)
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98节);“秃头”因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故而什么都不是(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583节);“母熊”表示的确读了,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882.启14:9–12.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大声说,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或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的,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昼夜不得安宁。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也在此。
“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表示来自主的进一步的显现(883节);“大声说”表示诚挚的劝诫和宣告(884节);“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表示以免他们承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及其教义(885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将这些作为教会的良善,或教会的真理来接受和承认(886节)。
“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887节);“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表示他们的地狱来自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并照着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弃绝而可怕(888节)。
“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或永永远远”表示包围他们,并不断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密集虚假(889节);“昼夜不得安宁”表示邪恶及其虚假的不断侵扰(890节);“那些拜兽和兽像的”表示承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及其教义的(891节);“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表示照着前面的描述对它品质的接受和承认(892节)。
“圣徒的忍耐就在此”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信仰,而是处于仁爱的人所受的逼迫和试探(893节);“守神诫命的也在此”表示他们就是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894节);“和耶稣信仰”表示主对真理的植入(8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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