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末层或终端,“豹”所表示的异端邪说靠它持续存在,仿佛行走,这就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了误解。“熊”表示这些人,我从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清楚明白这一点;他们都读圣言,却不明白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由此而有了误解。灵界所出现的熊,有的是有害的,有的是无害的,有的发白;不过,它们是照着熊头来加以区分的;无害的熊头像牛或羊。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他已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田地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牛犊与少壮狮子躺卧在一起,母牛与熊必将同食。(以赛亚书11:6,7)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像熊,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类似含义。
“狮子和熊”之所以在那些地方被提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而“熊”表示误解,误解也会破坏圣言真理,只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所以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日子,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阿摩司书5:18,19)。
在列王纪,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戏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24)
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98节);“秃头”因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故而什么都不是(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583节);“母熊”表示的确读了,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880.“那大城”表示在他们当中教义的一切事物方面的摧毁和毁灭。这从“倾倒”和“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倾倒”当论及一座城时,是指破坏和毁灭,如前所述(AE 879节);“城”是指教义及其一切(参看AE 223节)。经上之所以说“大城”,是因为所表示的是,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教义;“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参看AE 336a—337)。“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表示对“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来说,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了;而且在最后审判的时候,它们将完全毁灭。这些人也被毁灭,他们那位于南部和北部的大城被彻底推翻,其中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关于巴比伦所记载的明显看出来。
这清楚表明,“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两件事,即:由这些人构成的教会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在世界上被摧毁;以及在最后审判的时候,他们的毁灭。人们以为,巴比伦的毁灭是指这个宗教在世界上的毁灭;但情况不是这样。所指的,是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它在世界上被摧毁,因而是那些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身上,并出于自我之爱在灵魂,因而在永生方面行使这种权柄之人的毁灭。因为这个宗教仍将在那些持守这种爱,并出于它行动的人中间继续存在。由于所指的是这种毁灭,也就是对教会的摧毁,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些人在来世的毁灭,无论具体还是总体;具体的是指对前面所描述的所有属于这个宗教之人的定罪;总体的是指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具有这种性格之人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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