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末层或终端,“豹”所表示的异端邪说靠它持续存在,仿佛行走,这就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了误解。“熊”表示这些人,我从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清楚明白这一点;他们都读圣言,却不明白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由此而有了误解。灵界所出现的熊,有的是有害的,有的是无害的,有的发白;不过,它们是照着熊头来加以区分的;无害的熊头像牛或羊。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他已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田地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牛犊与少壮狮子躺卧在一起,母牛与熊必将同食。(以赛亚书11:6,7)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像熊,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类似含义。
“狮子和熊”之所以在那些地方被提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而“熊”表示误解,误解也会破坏圣言真理,只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所以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日子,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阿摩司书5:18,19)。
在列王纪,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戏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24)
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98节);“秃头”因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故而什么都不是(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583节);“母熊”表示的确读了,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862.启14:4.“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表示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真理的人。这从“沾染妇女”的含义清楚可知,“沾染妇女或被妇女玷污和污染”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与行淫和玩弄妓女是一个意思。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的“淫行”、“淫乱”和“通奸”表示对属于教会,因而属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141, 161, 511, 695d, 803a节)。因此,经上补充说“因为他们是童身”,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经上之所以说这十四万四千人“未曾沾染妇女,因为他们是童身”,是因为这十四万四千人是指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不能歪曲真理,因为良善打开属灵心智,而属灵心智接受来自天堂的光,并光照属世心智;因此,当真理出现时,它们就被承认和接受,虚假则被弃绝。对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来说,情况则完全不同。这些人处于虚假,尽管他们自以为处于真理。因为没有良善的真理既没有光,也没有生命;因此,它们内在可以说是黑的,死的;结果,当被这些人从内在来看待时,它们要么被歪曲,要么被分离或分散,就好像它们不存在,或什么都不是。对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是这样。当这些人出于圣言的字义来说话时,他们不得不说真理,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然而,那些构成字义的事物是真理的表象,因为它们是给简单人和小孩子的,因而适合他们理解。但当一个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从内在检查这些真理的表象,想提取出它们的真正意义或真正真理时,他就会陷入虚假,他通过这些虚假摧毁天堂的真理本身,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而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则不然,因为这些人不断被主光照;事实上,对人来说,主流入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但不流入没有良善的真理,因而不流入无仁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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