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末层或终端,“豹”所表示的异端邪说靠它持续存在,仿佛行走,这就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了误解。“熊”表示这些人,我从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清楚明白这一点;他们都读圣言,却不明白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由此而有了误解。灵界所出现的熊,有的是有害的,有的是无害的,有的发白;不过,它们是照着熊头来加以区分的;无害的熊头像牛或羊。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他已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田地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牛犊与少壮狮子躺卧在一起,母牛与熊必将同食。(以赛亚书11:6,7)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像熊,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类似含义。
“狮子和熊”之所以在那些地方被提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而“熊”表示误解,误解也会破坏圣言真理,只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所以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日子,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阿摩司书5:18,19)。
在列王纪,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戏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24)
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98节);“秃头”因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故而什么都不是(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583节);“母熊”表示的确读了,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589.启9: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表示实际上没有远离灭绝属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事物之人。这从“悔改”、“凶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实际上远离(AE 585a节);“凶杀”是指灭绝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因为“人”表示智慧和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杀”表示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属灵生命(参看AE 315, 547, 572节)。“杀人或谋杀人”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来自圣言经文的证据,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此处提到的一切细节必须属灵地来理解;“杀”是指属灵地灭绝属灵生命,这是通过邪恶之虚假做到的。
这就是为何在约翰福音,魔鬼被主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来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约翰福音8:44)
这些话表示犹太民族本身,这个民族因其偶像崇拜和传统通过邪恶之虚假而灭绝了属灵生命;“谎言之父”是指他们的列祖。由于他们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了属灵生命,所以经上说:“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来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在圣言中,“谎言”表示邪恶之虚假。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杀人”和“虚谎(或谎言)”具有相同的含义:
外面有狗、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和行虚谎的人。(启示录22:15)
由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了一切神性真理,所以巴比伦被称为:
可憎的枝子,被杀的人,就是被剑刺透之人的衣服;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以赛亚书14:19, 20)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经上说那些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的人“被剑刺透”;“毁坏地”表示摧毁教会;“杀戮民”表示灭绝教会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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