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3

573.“脚像熊的脚

573.“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末层或终端,“豹”所表示的异端邪说靠它持续存在,仿佛行走,这就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了误解。“熊”表示这些人,我从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清楚明白这一点;他们都读圣言,却不明白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由此而有了误解。灵界所出现的熊,有的是有害的,有的是无害的,有的发白;不过,它们是照着熊头来加以区分的;无害的熊头像牛或羊。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他已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田地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牛犊与少壮狮子躺卧在一起,母牛与熊必将同食。(以赛亚书11:6,7)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像熊,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类似含义。
“狮子和熊”之所以在那些地方被提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而“熊”表示误解,误解也会破坏圣言真理,只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所以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日子,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阿摩司书5:18,19)。
在列王纪,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戏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24)
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98节);“秃头”因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故而什么都不是(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583节);“母熊”表示的确读了,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诠释启示录 #174

174.启2:26.

174.启2:26.“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表示在尽可能地与这些爱争战,并除去它们之后,在爱与信上的持之以恒。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争战,并除去它们。这就是这句话的灵义,这一点从所论述的事物的系列可推知,也可从“坚持到底”和“工作”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坚持到底”是指持之以恒,甚至直到死亡;在爱与信上如此持之以恒,甚至直到死亡的人就得救了,因为人在死亡时怎样,其生命的一切就永远怎样,或说那时他在生命方面怎样,此后就永远怎样(参看AE 125节)。“工作或作为”是指在原因和结果中,也就是在内在和外在中的爱和信的事物。“工作或作为”在此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就是这些事物(参看AE 150节)。经上说“坚持我工作”,是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以及内在的打开和它与外在的结合,都唯独来自主;因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工作或作为”不是人的,而是与人同在的主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是“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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