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末层或终端,“豹”所表示的异端邪说靠它持续存在,仿佛行走,这就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了误解。“熊”表示这些人,我从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清楚明白这一点;他们都读圣言,却不明白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由此而有了误解。灵界所出现的熊,有的是有害的,有的是无害的,有的发白;不过,它们是照着熊头来加以区分的;无害的熊头像牛或羊。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他已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田地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牛犊与少壮狮子躺卧在一起,母牛与熊必将同食。(以赛亚书11:6,7)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像熊,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类似含义。
“狮子和熊”之所以在那些地方被提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而“熊”表示误解,误解也会破坏圣言真理,只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所以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日子,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阿摩司书5:18,19)。
在列王纪,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戏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24)
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98节);“秃头”因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故而什么都不是(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583节);“母熊”表示的确读了,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1032.“对我说,来;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他们的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了。这从“审判”和“大淫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是指涉及他们的宗教说服,最终涉及它的诅咒或定罪的一切。“大淫妇”是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可参看AE 141b, 161, 717d, 881节)。这就是“大淫妇”的含义,因为她是指巴比伦,这从本章第五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在淫妇的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如前面多次所说明的(AE 1029节)。
巴比伦之所以被称为“大淫妇”、“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是因为对统治世上的一切,并进一步统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最终统治主自己的爱,不能不完全将神性真理变为虚假,将神性良善变为邪恶,从而将教会变成一种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人因这爱而完全背离了主,只转向自我或他自己。因此,他不能再被主引导,只能被他的自我引导;被自我引导就是被地狱引导。因为人要么从天堂被引导,要么从地狱被引导;他不能同时被这两者引导。当他被主引导时,就是从天堂被引导;当他被自我引导时,就是从地狱被引导。因为人如此被造,以至于能从他的自我中被提升出来,并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当被主提升时,他就被提升到他的自我之上,并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当他承认主,承认祂统治天地的神性权柄或能力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他通过内心的这种承认和信仰而与主结合;当结合发生时,属于他的心智,也就是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就被主保持在祂的视野之下,这是通过把他从他的自我中提升出来实现的;当人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时,他就从主那里思考真理,并从祂那里实行良善。
当人寻求对世界、天堂和主的统治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这时,他将属于其思维和意愿的心智内层浸沉于他的自我;当人沉浸于他的自我时,他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从而思考和意愿虚假和邪恶。原因在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为这自我就是他的遗传之恶本身。这就是巴比伦人;因此,他们玷污并亵渎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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