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3

573.“脚像熊的脚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揭秘启示录 #461

461.启9:21.

461.启9: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表示唯信的异端在他们心里会造成如此的愚钝、反复无常或背叛和刚硬,以至于他们不思想十诫,甚至不思想因站在魔鬼这一边、反对神而应当避开的任何罪。至于“凶杀”、“淫乱”和“偷窃”在各层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那里已经说明。故此处没有必要重复解释;但下一节将解释“魔法”(enchantments)表示什么。唯信在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心里会造成愚蠢、反复无常或背叛和刚硬,因为在唯信盛行的地方,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或说哪里有唯信,哪里生活的良善就不构成宗教;如果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那么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也就是悔改的石版,就像一块无字的空石版,或抹平的无字版。十诫的第二块石版是一块悔改的石版,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块石版没有说当做的善行,却说了不可做的恶行,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如果这些事不构成宗教,那么结果就如此处所说的:“他们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下文将清楚说明,在唯信盛行的地方,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或不构成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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