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3

573.“脚像熊的脚

573.“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末层或终端,“豹”所表示的异端邪说靠它持续存在,仿佛行走,这就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了误解。“熊”表示这些人,我从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清楚明白这一点;他们都读圣言,却不明白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由此而有了误解。灵界所出现的熊,有的是有害的,有的是无害的,有的发白;不过,它们是照着熊头来加以区分的;无害的熊头像牛或羊。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他已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田地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牛犊与少壮狮子躺卧在一起,母牛与熊必将同食。(以赛亚书11:6,7)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像熊,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类似含义。
“狮子和熊”之所以在那些地方被提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而“熊”表示误解,误解也会破坏圣言真理,只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所以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日子,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阿摩司书5:18,19)。
在列王纪,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戏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24)
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98节);“秃头”因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故而什么都不是(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583节);“母熊”表示的确读了,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真实的基督教 #165

165.单凭理性,无

165.单凭理性,无法明白当如何理解这些经文,是理解为有三个神,他们在本质和名义上为一;还是理解为他们是一个主体的三个方面,也就是说,纯粹是一位神的三个各有其名的属性或品质;或者还有其它理解方式?我们该怎么办?唯一的途径是,靠近主神救主,在祂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因为祂是圣言的神;然后,我们必被启示,看到真理,并且是理性也会承认的真理。但是,若不靠近主,哪怕你读圣言千遍,在里面看到圣三一,以及神的一体性,你仍旧什么也理解不了,只知道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的教义;这意味着有三个神。然而,这与全世界所有人的常识相矛盾。因此,为避免批评,他们就杜撰了这样的教义:尽管事实上有三位神,但信仰仍要求我们不可以说三位神,只能说一位。此外,为避免层出不穷的责难,他们尤其在这一点上确定,认知必须在信仰的控制下被囚禁和束缚;自此以后,这在基督教会成了按立职务的神圣原则。
这种麻痹的产物就是由于他们没有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造成的。凡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都是以自己的聪明为指引来阅读它。在诸如处于属灵之光的事物,如教会的一切本质教义上,人自己的聪明就像猫头鹰。若人如此阅读圣言中有关三一的内容,并出于他所读的认为尽管有三位神,但他们仍是一,那么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就像是德尔斐神谕的回复。他因不理解而在齿间翻滚它,若把它放在眼前,它就成了一个谜。他越想解开这个谜,就越把自己卷入黑暗,直到最后开始不加理解地思考它,就像不用眼睛去观看一样。总之,人若在自己的聪明指引下阅读圣言,如所有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而不单单靠近和敬拜主的人所做的那样,就好比玩耍的孩子蒙上眼睛,试图沿着直线行走,甚至以为自己正直往前走,其实却一步步偏向一边,最后走在相反的方向上,以至于绊倒在石头上,摔倒了。
这种人也好比船长航海却不用指南针,致使他们的船撞到礁石上而沉没。他们还好比人在浓雾中行走在宽阔的平原上,看见一只蝎子,却以为是只鸟,然后试图抓住它,捡起来,不料受到致命的踅伤。这种人又好比一只水鸟或鱼鹰,一看见大鱼的背部露出水面那么一点点,就俯冲下去,将它的尖喙刺进去,结果被大鱼拖入水中淹死了。同样,他们好比人在没有向导或线绳的情况下进入迷宫,越往里走,就越找不到出口。人若在自己的聪明,而非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就会认为自己的视力比林叩斯的还要敏锐;而事实上,他无法内在洞察一丁点真理,只看到虚假;并且在自我说服下,这种虚假在他看来,就像是一颗北极星,指引其思维的一切航线;到那时,他和鼹鼠一样,再也看不见真理,即便看到,也会把它们扭过来,以支持他的幻想,从而败坏并歪曲圣言的神圣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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