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 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像一只豹”表一种因源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而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兽”(或“动物”)表示人的情感(567节);“豹”表示对歪曲圣言真理的情感或欲望;它因是猛兽,且残杀无害动物,故还表示一种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豹”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这是由于它黑白相间的斑纹,因为黑斑表示虚假,其间的白斑表示真理。所以,它因是凶残野蛮的走兽,故表示被歪曲、因而被摧毁的圣言真理。在以下经文中,“豹”的含义也一样:
古实人能改变他的皮肤吗?豹能改变他的斑点吗?若能,你们这被教导去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3)
从森林出来的狮子杀死尊大的人,田野的豺狼必毁灭他们,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凡出来的必被撕碎,因为他们背道的事加增。(耶利米书5:6)
“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表示窥伺教义的真理,“城”表示教义(194节)。
他们忘记了我,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像豹子在路旁窥探他们。(何西阿书13:6-7)“路”也表示真理(176节)。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住,豹子要与山羊羔同卧。(以赛亚书11:6)
此处论述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山羊羔”表示教会的纯正真理,“豹”表示这些真理被歪曲了。
从海中上来的第三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但以理书7:6)
关于但以理所看见的四个兽(参看574节)。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看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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