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939.“主神,全能者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良善。这从“全能”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是指从祂自己而是、存在、能或拥有能力和存活(参看AE 43, 689节);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因为它们在祂里面,故经上说“主神”;由于祂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主神,全能者啊。”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可参看AE 685节),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E 24, 220a, 688节)。
(续)
众所周知,人的内在必须先洁净,然后他所行的良善才能成为良善;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只有当人照着十诫停止邪恶时,他的内在才得以洁净。只要人不停止这些邪恶,不如罪一样避开并厌恶它们,它们就构成他的内在,就像夹在中间的一层面纱或遮盖物;这在天堂看起来就像遮蔽太阳、遮挡阳光的日食,也像沥青或黑水的源泉,从中只能发出不洁之物。从这内在发出,在世人面前看似良善之物不是良善,因为它被邪恶从里面玷污了;事实上,这是法利赛人的假冒的良善。这良善是来自人的良善,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当邪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被移除时,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在良善能成为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所以十诫是圣言的首要内容;事实上,在摩西和众先知写圣言之前,它们就从西乃山上被颁布了。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不是必须实行的良善,而是必须避开的邪恶。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些诫命在众教会首先被教导;因为它们被教导给男孩和女孩,好叫人可以通过它们开始他的基督徒生活,而且在成长的过程中决不忘记它们;尽管他如此行。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我的灵魂恨恶你们的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1–19)
“祭物”、“素祭”、“香品”、“月朔”和“节期”,以及“祈祷”表示敬拜的一切。“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表示这些完全是邪恶的,甚至是可憎的,除非内层从邪恶中洁净。接下来的话表示,然后,它们就都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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