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头上有亵渎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诠释启示录 #890

890.“昼夜不得安

890.“昼夜不得安宁”表示邪恶及其虚假的不断侵扰。这从“不得安宁”和“昼夜”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得安宁”是指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侵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不断。因为“昼夜”不是指白天和黑夜,而是指他们的状态,在此是指侵扰方面的状态;在灵界,人们都没有任何时间观念,而是有状态的观念,如前面频繁所阐述和说明的;“昼”表示他们虚假的状态,“夜”表示他们邪恶的状态;因为人在思维上处于光明,因而在白天,在情感上处于模糊,或在黑夜。此外,虚假和真理属于思维,邪恶和良善属于情感。这就是为何会幕上面白天有云,夜间有火;在以色列人中间,“云”表示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

“不得安宁”之所以表示邪恶和虚假的侵扰,是因为地狱里的人不断被阻止奔向他们的爱,每当他们闯入时,就会受到惩罚;因为他们的爱是仇恨、报复、敌意和作恶的欲望;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如此令人快乐,以至于可称为他们生命的真正快乐。因此,被阻止享受它们就是受折磨。因为当每个人处于自己的主导爱时,他心里就喜悦;因此,另一方面,当这爱被拒绝给他时,他心里就悲伤。这是地狱的普遍折磨,其它无数折磨都从这种折磨中存在;列举并描述它们不属于本书或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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