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844.启13:18.“在这里有智慧”表示这就是他们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义,这教义被视为智慧,尽管它是疯狂。这从“在这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论及龙及其两只兽的一切都是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教义;然而,这教义不像它所号称的那样是智慧,而是疯狂。这就是“在这里有智慧”的含义,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这句话表示除了被承认,因而在教义上被接受的东西外,不可以学习或教导任何东西。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此处的“智慧”是指他们自己眼里的智慧;然而,他们看为智慧的智慧却是疯狂。此处的“智慧”是指疯狂,因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当确认虚假时,就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当恶人处于自己的邪恶,并设计出一些手段用来向善人行恶时,他们也是这样;那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很聪明,甚至比其他人更有智慧,尽管在天使眼里,他们看上去很疯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疯狂也被称为“智慧和聪明”,如在以下经文中;马太福音:
主神啊,或天地之主,你将这些事向智慧聪明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11:25; 路加福音10:21)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在自己面前有聪明的人。(以赛亚书5:21)
同一先知书:
我必察罚亚述王心里骄傲的果子和他眼目高傲的荣耀;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以赛亚书10:12, 13)
又:
琐安的首领极其愚昧,法老智慧的谋士筹划愚谋;你们怎敢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子孙呢?(以赛亚书19:11)
又:
他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聪明人的聪明必然隐藏。(以赛亚书29:14)
又:
祂使智慧人退后。(以赛亚书44:25)
耶利米书:
有剑临到巴比伦的居民,并她的首领与智慧人。(耶利米书50:35)
这就是为何巴比伦和其它地方的博士或哲士被称为智慧人(但以理书2:48)。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智慧也论及那些没有智慧的人,以及那些因虚假而疯狂的人。同样,“冠冕”也归于他们,以及龙(启示录12:3),在本章第一节经文中,还归于他的兽;它也论及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
她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启示录17:4)
同样,恶人被称为“强壮”、“有力”;而事实上,他们一点也不强壮、有力(参看AE 7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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