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685.“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祂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直到永远。这从“作王”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作王”当论及主时,是指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直到时代的时代”是指直到永远。“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灵义则与它相对应。圣言的属世意义是由诸如在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这些事物一般与时间和空间,以及地方和人有关;“时代的时代”属于时间,在灵义上对应于永恒。在论述信与仁在教会传播的地方,“代代”也一样。
“作王”当论及主时,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拥有权柄,因为权柄论及良善,作王论及真理,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这就是为何圣言处处提到这两个词,即权柄和国,或拥有权柄和作王,如在以下经文中。弥迦书:
锡安女子的山冈哪,从前的权柄,就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国必回归与你。(弥迦书4:8)
由于“锡安女子”表示属天教会,属天教会的本质是爱之良善,所以“权柄”论及它,而“国”因表示属灵教会而适用于“耶路撒冷女子”,属灵教会的本质是教义真理。
诗篇:
你的国是所有时代的国,你的权柄直到代代。(诗篇145:13)
但以理书:
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人子。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同一先知书:
国度、权柄和诸国的威严,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但以理书7:27)
在这些经文中,“权柄”论及良善,因为主凭良善而被称为“主”,“国度”论及真理,因为主凭真理而被称为“王”,如在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有名字写在祂衣服和大腿上,就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万王之王”是指着“衣服”上的名字说的,“万主之主”是指着“大腿”上的名字说的,而“衣服”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为所指的是主;“大腿”表示良善,在此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诗篇,这同样适用于人:
地上的君王都列阵,掌权的一同算计。(诗篇2:2)
由此可见,“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具体表示什么。“国”表示在教义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可参看AE 48节);因此,“作王”只属于主,当论及人时,它表示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并拥有由此而来的抵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能力(AE 3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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