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头上有亵渎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诠释启示录 #60

60.启1:12–1

60.启1:12–16.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

“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61节);“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它们处于爱之良善(62节)。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祂(63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64节);“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65节)。

“祂的头与发皆白”表示祂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66节);“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那里的良善和真理方面(67节);“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68节)。

“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充满神性之爱的)属世层(69–70节);“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71节)。

“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72节);“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通过圣言对一切虚假的驱散(73节);“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爱(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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