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头上有亵渎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诠释启示录 #570

570.启9:15.

570.启9:15.“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表示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这从“四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捆绑在幼发拉底河的“四位天使”是指基于属于感官人的谬误、以前不被接受的推理(参看AE 569a节);由此可知,“他们被释放”表示现在基于谬误推理的自由。现在之所以有这种自由,是因为感官人只基于诸如他在世上亲眼看到的那类事物来推理;而他声称,那些在这些事物之内和之上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因为他没有看到它们。这就是为何他要么否认,要么不相信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它们在他的思维之上,还因为他将一切事物都归因于自然界。感官人就这样独自思考,或在他的灵里思考,而在世人面前则不然,因为在世人面前,他出于他的记忆说话,甚至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谈论属灵事物;他所说的话就像属灵人所说的话。这就是教会之人在教会末期的状态;尽管他们能将他们貌似从一个属灵源头所说或所宣讲的话拼凑在一起,但这一切仍是从他们的灵所在的终端感官层发出的,而当终端感官层独自一人时,它就推理反对这些事物,因为它基于谬误,因而基于虚假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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