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273.有些人认定并证明即使没有圣言,人们也能知道神、天堂与地狱的存在,以及圣言所教导的其它事。凭圣言与这些人争辩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不信圣言,只信他们自己,故只能凭属世理性之光来与他们争辩。用你的理性之光探究一下,你会发现人有两种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服从意愿,而非意愿服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只是教导并指出当通过意愿做什么;这就是为何许多人在理解道德问题上比其他人心思敏锐,却不照此生活。如果这些道德是他们所意愿的,情况就不同了。若进一步探究,你会发现人的意愿就是他的自我,而自我生来就是邪恶,是理解力中虚假的源头。
你若得出这些结论,就会发现,人凭自己不愿理解除了来自其意愿的自我之外的任何事,并且如果这是他知识的唯一源头,其意愿的自我就不愿去理解除了自我和世俗的事之外的任何事。在此之上的一切事都笼罩在浓重的黑暗中。例如,当仰望月亮、太阳和众星时,他若不思想它们的起源,只会认为它们自行存在。这种思想难道会比世上许多学者的更深刻?这些所谓的学者尽管通过圣言知道万物都是神造的,然而仍将它们的起源归因于自然。如果这些人从圣言那里什么也没学到,那么他们会有什么思想?你以为古代智者,如撰写神与灵魂不朽的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塞尼卡等人获得这种观念主要靠的是他们自己的理解力?不!他们是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这种观念的,而这其他人起初是从我前面所提到的那本古圣言(264-266节)获知的。属世神学的著述者们也不是靠自己获得这类观念的,他们只是通过理性演绎来确认他们从拥有圣言的教会那里所学到的东西,有可能其中一些人只是确认,却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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