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头上有亵渎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圣爱与圣智 #30

30.正因神性本质本

30.正因神性本质本身是爱与智慧,所以人具有两种生命官能;他从其中一种官能那里获得理解,从另一种官能那里获得意愿。他从中获得理解的官能从来自神的智慧流注那里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他从中获得意愿的官能从来自神的爱之流注那里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这两大官能不会因人没有真正的智慧或正确的爱就被拿走,只是被关闭了;并且只要它们被关闭,尽管理解力仍被称为理解力,意愿仍被称为意愿,但它们已经名不副实。因此,这两大官能若真的被拿走,人本性的一切都会灭亡;因为人性在于出于思维而思考和言谈,出于意愿而意愿和行动。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在人里面就住在这两种官能中,就是住在变得智慧的官能和爱的官能中;确切地说,人拥有变得智慧和爱的能力。每个人都拥有变得智慧的能力和爱的能力在里面,即使他没有像他可能的那样变得智慧,像他可能的那样去爱;我通过大量经历十分清楚这一点,这些经历在其它地方有大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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