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3
1.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十角七头,角上有十个冠冕,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2.我所看见的兽像一只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
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那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
4.他们又拜那龙,因为他将权柄给了兽;也拜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
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
6.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并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7.又允许他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
8.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
9.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10.掳掠人的必被掳掠。用剑杀人的,必被剑杀。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11.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他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
12.他在龙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
13.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
14.他因着在那兽面前所行的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
15.他又得了权,可以把气息给兽像,叫兽像能说话,又叫凡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16.他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
17.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
18.在这里有智慧。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
灵义
整章内容
本章继续论述这龙,描述它所表示的教义和信仰;它在平信徒身上的性质,以及后来在神职人员身上的性质。“从海中上来的兽”描述了平信徒所具有的这教义和信仰(1-10节);“从地中上来的兽”描述了神职人员所具有的这教义和信仰(11-17节);最后论述了后者对圣言真理的歪曲(18节)。
各节内容
第1节.“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表改革宗教会中在那龙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上原则性较强的平信徒。“有七头”表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十角”表大有能力。“角上有十个冠冕”表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
第2节.“我所看见的兽像一只豹”表一种因源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而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口像狮子的口”表看似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这异端因平信徒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
第3节.“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唯信的教义并不符合圣言,因为行为是圣言所经常命令的。“那死伤却医好了”表由于这个缘故而采取的补救。“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那时,这教义和信仰被欣然接受。
第4节.“他们又拜那龙,因为他将权柄给了兽”表承认,因为它是领袖和教师们所给出的,他们通过大多数民众接受而使它盛行。“也拜兽” 表普通民众承认这是一个神圣真理,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出善行,也不能全守律法。“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它交战呢”表该教义的优越性,因为谁也驳斥不了它。
第5节.“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它正在教导邪恶与虚假。“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
第6节.“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他们的言论,这些言论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源于圣言、藉以敬拜主的教会一切事物的谣言。“并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反对主的属天教会并反对天堂的谣言。
第7节.“又允许他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表他们攻击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推翻它们。“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表从而统治教会的所有事物,无论是教会的教义,还是教会的生活。
第8节.“凡住在地上,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表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所有人都承认这异端教义是教会的神圣事物。“从创世以来,被杀”表自教会建立时主的神性人身就没有得到承认。
第9节.“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表那些渴望获得智慧的人要注意这些事。
第10节.“掳掠人的必被掳掠”表凡利用这异端教义将他人引离正确信仰和良善生活的人必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用剑杀人的,必被剑杀”表凡利用虚假摧毁别人灵魂的人必被虚假摧毁并灭亡。“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表主的新教会之人通过源于这类事物的试探而在生活和信仰的性质上接受检查。
第11节.“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表在那龙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上原则性较强的神职人员。“他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表他们出于圣言的言论、教导和著述貌似主的神性真理,其实这是被歪曲的真理。
第12节.“他在龙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表他们确认这些信条,以此获得他们的权威。“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表由于确认而确定:被大多数民众接受之物当被承认为教会的神圣事物。
第13节.“又行大奇事”表见证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尽管它们是虚假。“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真理。
第14节.“他因着在那兽面前所行的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他们通过见证和证实将教会之人引入歧途。“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表他们诱导教会之人作为教义接受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原因已说明。
第15节.“他又得了权,可以把气息给兽像,叫兽像能说话”表他们被允许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当教导该教义时,它由此仿佛接受生命。“又叫凡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他们向那些不承认其信之教义为教会的神圣教义之人发出诅咒。
第16节.“他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表那教会中的所有人,无论他们的状况、学问和聪明如何。“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表若不以信和爱来接受这教义,就不承认他是一个改革宗基督徒。
第17节.“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表谁也不许通过圣言进行教导,除非他承认这教义,向对它的信和爱,或与它一致的某种事物起誓。
第18节.“在这里有智慧”表通过本章的阐述和解释明白并理解神职人员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的性质,是智者的一部分。“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凡处于来自主的启示之人都能知道通过圣言对这教义和信仰的确认在他们当中是何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圣言、因而教会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这种性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
诠 释
567.启13:1.“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表改革宗教会中在那龙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上原则性较强的平信徒。至于何为龙的信仰及其性质,可参看前文(537节)。本章继续论述该信仰;约翰所看到“从海中上来”的这个“兽”表示平信徒当中的这信仰;而11节所提到的“从地中上来的兽”表示神职人员当中的这信仰。此处继续论述“龙”,这一点从本章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中上来的兽。(启示录13:2)
他们又拜那龙,因为他将权柄给了兽。(启示录13:4)
从地中上来的那兽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
他在龙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启示录13:12)
“从海中上来的兽”表示平信徒,“从地中上来的兽”表示神职人员,这是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地”表示教会的内在(398节,以及其它地方);平信徒处于教会教义的外在事物,而神职人员则处于其内在事物。因此缘故,在下文,“从地中上来的兽”还被称为“假先知”。之所以表示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是因为直到16章(包括16章在内)论述的都是改革宗,而17和18章论述的是天主教,然后论述的是最后的审判,最后论述的是新教会。
他们看上去像“兽”,是因为龙是兽,又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人的情感;无害和有用的兽表示人的良善情感,有害和无用的兽表示人的邪恶情感。因此,教会之人通常被称为“绵羊”,他们的会众被称为“羊群”,施行教导的人则被称为“牧人”(即牧师)。这也是为何前面第四章以“四个活物”,即“狮子、牛犊、飞鹰和人”来描述圣言的能力、情感、聪明和智慧,第六章以“马”来描述对圣言的理解。这是因为在灵界,人的情感从远处看就像各种兽,如前面频繁所述,而兽就本身而言,无非是属世情感的形式,而人不仅是属世情感的形式,同时还是属灵情感的形式。
“兽”(或“动物”、“活物”)表示人的情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降下大雨,你产业疲乏的时候,你使他坚固;你会众的兽住在其中。(诗篇68:9,10)
森林中的各样野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各样飞鸟,我都知道,田野的走兽也都属我。(诗篇50:10,11)
亚述是黎巴嫩中的香柏树,极其高大,空中的所有飞鸟都在他枝上搭窝,田野的所有走兽都在他枝条下生产,所有大民族都在他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3-6,10,13;但以理书4:10-16)
到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何西阿书2:18,19)
要欢喜快乐,我田野的走兽啊,不要惧怕,因为旷野的草场又发青了。(约珥书2:21-23)
那日必有大扰乱,犹大也必与耶路撒冷争战,也必有临到马匹、骡子、骆驼和各样走兽的灾殃;因此剩下的人必上到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14:13-16)
飞鸟必憎恶它,地上的各样走兽必诅咒它。(以赛亚书18:6);
人子啊,你要对长各样翅膀的飞鸟和田地的各样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到以色列山上献祭之地,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耶和华招聚以色列被赶散的;我田地的诸兽啊,你们都来。(以赛亚书56:8,9)
耶和华要毁灭亚述,这民族的各样野兽必卧在其中;鹈鹕和箭猪要宿在她的石榴树中。(西番雅书2:13,14)
因无牧人,羊就分散,作了田野各样野兽的食物。(以西结书34:5,8)
我必将你丢在田间的地面上,使空中的各样飞鸟都落在你身上,使地上的各样走兽因你得饱足。(以西结书32:4;5:17;29:5;33:27;39:4;耶利米书15:3;16:4;19:7;27:5-6)
仇敌辱骂耶和华;不要将斑鸠的性命交给野兽。(诗篇74:18,19)
我在异象中看见有四个兽从海中上来,头一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第二个像熊,第三个像豹,第四个甚是可怕。(但以理书7:2-7)
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祂。(马可福音1:12,13)
耶稣不是真的和兽在一起,而是与此处“兽”所表示的魔鬼在一起;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提到“兽”和“野兽”(如以赛亚书35:9; 43:20;耶利米书12:4,8-10;以西结书8:10;34:23, 25,28; 38:18-20;何西阿书4:2, 3; 13:8;约珥书1:16, 18, 20;哈巴谷书2:17;但以理书2:37, 38;诗篇8:6-8; 80:13; 104:10, 11, 14, 20, 25; 148:7, 10;出埃及记23:28-30;利未记26:6;申命记7:22;32:24)。在所有这些地方,“兽”都表示人的情感。
“人与兽”在一起表示人的属灵和属世的情感(如耶利米书7:20; 21:6; 27:5; 31:27; 32:43; 33:10-12; 36:29; 50:3;以西结书14:13, 17, 19; 25:13; 32:13; 36:11;西番雅书1:2-3;撒迦利亚书2:4; 8:9-10;约拿书3:7-8;诗篇36:6;民数记18:15)。用来献祭的所有动物表示良善的情感;可吃的动物同样表示良善的情感;而不可吃的动物则表示反面(利未记20:25,26)。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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