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7

启示录13 1.我

启示录13
1.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十角七头,角上有十个冠冕,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2.我所看见的兽像一只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
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那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
4.他们又拜那龙,因为他将权柄给了兽;也拜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
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
6.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并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7.又允许他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
8.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
9.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10.掳掠人的必被掳掠。用剑杀人的,必被剑杀。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11.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他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
12.他在龙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
13.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
14.他因着在那兽面前所行的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
15.他又得了权,可以把气息给兽像,叫兽像能说话,又叫凡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16.他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
17.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
18.在这里有智慧。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
灵义
整章内容
本章继续论述这龙,描述它所表示的教义和信仰;它在平信徒身上的性质,以及后来在神职人员身上的性质。“从海中上来的兽”描述了平信徒所具有的这教义和信仰(1-10节);“从地中上来的兽”描述了神职人员所具有的这教义和信仰(11-17节);最后论述了后者对圣言真理的歪曲(18节)。
各节内容
第1节.“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表改革宗教会中在那龙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上原则性较强的平信徒。“有七头”表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十角”表大有能力。“角上有十个冠冕”表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
第2节.“我所看见的兽像一只豹”表一种因源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而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口像狮子的口”表看似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这异端因平信徒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
第3节.“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唯信的教义并不符合圣言,因为行为是圣言所经常命令的。“那死伤却医好了”表由于这个缘故而采取的补救。“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那时,这教义和信仰被欣然接受。
第4节.“他们又拜那龙,因为他将权柄给了兽”表承认,因为它是领袖和教师们所给出的,他们通过大多数民众接受而使它盛行。“也拜兽” 表普通民众承认这是一个神圣真理,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出善行,也不能全守律法。“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它交战呢”表该教义的优越性,因为谁也驳斥不了它。
第5节.“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它正在教导邪恶与虚假。“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教导与行邪恶与虚假的能力,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
第6节.“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他们的言论,这些言论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源于圣言、藉以敬拜主的教会一切事物的谣言。“并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反对主的属天教会并反对天堂的谣言。
第7节.“又允许他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表他们攻击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推翻它们。“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表从而统治教会的所有事物,无论是教会的教义,还是教会的生活。
第8节.“凡住在地上,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表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所有人都承认这异端教义是教会的神圣事物。“从创世以来,被杀”表自教会建立时主的神性人身就没有得到承认。
第9节.“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表那些渴望获得智慧的人要注意这些事。
第10节.“掳掠人的必被掳掠”表凡利用这异端教义将他人引离正确信仰和良善生活的人必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用剑杀人的,必被剑杀”表凡利用虚假摧毁别人灵魂的人必被虚假摧毁并灭亡。“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表主的新教会之人通过源于这类事物的试探而在生活和信仰的性质上接受检查。
第11节.“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表在那龙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上原则性较强的神职人员。“他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表他们出于圣言的言论、教导和著述貌似主的神性真理,其实这是被歪曲的真理。
第12节.“他在龙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表他们确认这些信条,以此获得他们的权威。“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表由于确认而确定:被大多数民众接受之物当被承认为教会的神圣事物。
第13节.“又行大奇事”表见证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尽管它们是虚假。“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真理。
第14节.“他因着在那兽面前所行的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他们通过见证和证实将教会之人引入歧途。“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表他们诱导教会之人作为教义接受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原因已说明。
第15节.“他又得了权,可以把气息给兽像,叫兽像能说话”表他们被允许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当教导该教义时,它由此仿佛接受生命。“又叫凡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他们向那些不承认其信之教义为教会的神圣教义之人发出诅咒。
第16节.“他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表那教会中的所有人,无论他们的状况、学问和聪明如何。“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表若不以信和爱来接受这教义,就不承认他是一个改革宗基督徒。
第17节.“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表谁也不许通过圣言进行教导,除非他承认这教义,向对它的信和爱,或与它一致的某种事物起誓。
第18节.“在这里有智慧”表通过本章的阐述和解释明白并理解神职人员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的性质,是智者的一部分。“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凡处于来自主的启示之人都能知道通过圣言对这教义和信仰的确认在他们当中是何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圣言、因而教会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这种性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
诠 释
567.启13:1.“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表改革宗教会中在那龙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上原则性较强的平信徒。至于何为龙的信仰及其性质,可参看前文(537节)。本章继续论述该信仰;约翰所看到“从海中上来”的这个“兽”表示平信徒当中的这信仰;而11节所提到的“从地中上来的兽”表示神职人员当中的这信仰。此处继续论述“龙”,这一点从本章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中上来的兽。(启示录13:2)
他们又拜那龙,因为他将权柄给了兽。(启示录13:4)
从地中上来的那兽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
他在龙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启示录13:12)
“从海中上来的兽”表示平信徒,“从地中上来的兽”表示神职人员,这是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地”表示教会的内在(398节,以及其它地方);平信徒处于教会教义的外在事物,而神职人员则处于其内在事物。因此缘故,在下文,“从地中上来的兽”还被称为“假先知”。之所以表示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是因为直到16章(包括16章在内)论述的都是改革宗,而17和18章论述的是天主教,然后论述的是最后的审判,最后论述的是新教会。
他们看上去像“兽”,是因为龙是兽,又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人的情感;无害和有用的兽表示人的良善情感,有害和无用的兽表示人的邪恶情感。因此,教会之人通常被称为“绵羊”,他们的会众被称为“羊群”,施行教导的人则被称为“牧人”(即牧师)。这也是为何前面第四章以“四个活物”,即“狮子、牛犊、飞鹰和人”来描述圣言的能力、情感、聪明和智慧,第六章以“马”来描述对圣言的理解。这是因为在灵界,人的情感从远处看就像各种兽,如前面频繁所述,而兽就本身而言,无非是属世情感的形式,而人不仅是属世情感的形式,同时还是属灵情感的形式。
“兽”(或“动物”、“活物”)表示人的情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降下大雨,你产业疲乏的时候,你使他坚固;你会众的兽住在其中。(诗篇68:9,10)
森林中的各样野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各样飞鸟,我都知道,田野的走兽也都属我。(诗篇50:10,11)
亚述是黎巴嫩中的香柏树,极其高大,空中的所有飞鸟都在他枝上搭窝,田野的所有走兽都在他枝条下生产,所有大民族都在他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3-6,10,13;但以理书4:10-16)
到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何西阿书2:18,19)
要欢喜快乐,我田野的走兽啊,不要惧怕,因为旷野的草场又发青了。(约珥书2:21-23)
那日必有大扰乱,犹大也必与耶路撒冷争战,也必有临到马匹、骡子、骆驼和各样走兽的灾殃;因此剩下的人必上到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14:13-16)
飞鸟必憎恶它,地上的各样走兽必诅咒它。(以赛亚书18:6);
人子啊,你要对长各样翅膀的飞鸟和田地的各样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到以色列山上献祭之地,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耶和华招聚以色列被赶散的;我田地的诸兽啊,你们都来。(以赛亚书56:8,9)
耶和华要毁灭亚述,这民族的各样野兽必卧在其中;鹈鹕和箭猪要宿在她的石榴树中。(西番雅书2:13,14)
因无牧人,羊就分散,作了田野各样野兽的食物。(以西结书34:5,8)
我必将你丢在田间的地面上,使空中的各样飞鸟都落在你身上,使地上的各样走兽因你得饱足。(以西结书32:4;5:17;29:5;33:27;39:4;耶利米书15:3;16:4;19:7;27:5-6)
仇敌辱骂耶和华;不要将斑鸠的性命交给野兽。(诗篇74:18,19)
我在异象中看见有四个兽从海中上来,头一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第二个像熊,第三个像豹,第四个甚是可怕。(但以理书7:2-7)
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祂。(马可福音1:12,13)
耶稣不是真的和兽在一起,而是与此处“兽”所表示的魔鬼在一起;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提到“兽”和“野兽”(如以赛亚书35:9; 43:20;耶利米书12:4,8-10;以西结书8:10;34:23, 25,28; 38:18-20;何西阿书4:2, 3; 13:8;约珥书1:16, 18, 20;哈巴谷书2:17;但以理书2:37, 38;诗篇8:6-8; 80:13; 104:10, 11, 14, 20, 25; 148:7, 10;出埃及记23:28-30;利未记26:6;申命记7:22;32:24)。在所有这些地方,“兽”都表示人的情感。
“人与兽”在一起表示人的属灵和属世的情感(如耶利米书7:20; 21:6; 27:5; 31:27; 32:43; 33:10-12; 36:29; 50:3;以西结书14:13, 17, 19; 25:13; 32:13; 36:11;西番雅书1:2-3;撒迦利亚书2:4; 8:9-10;约拿书3:7-8;诗篇36:6;民数记18:15)。用来献祭的所有动物表示良善的情感;可吃的动物同样表示良善的情感;而不可吃的动物则表示反面(利未记20:25,26)。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 “有为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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