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一场争论在灵人当中出现,即:若不通过主,人能否明白圣言中神学教义的任何真理。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若不通过主,没有人能做到,因为: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因此,他们争论的是,人若不直接靠近主,能否明白这类真理。一方声称,当直接靠近主,因为祂就是圣言;而另一方声称,直接靠近父神也能明白教义的真理。于是,这场争论主要针对这一点:基督徒可否直接靠近父神,从而越过主;这样做是不是一种胆大妄为、傲慢无礼之举。因为主说: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但他们却把这一点搁置起来,声称,人能凭自己的光看到圣言中的教义真理。然而,这一点被否决了。所以,他们坚持认为那些向父神祷告的人能看到。于是,圣言中的一些话被读给他们,然后他们跪下求父神启示他们,并对于从圣言读给他们的这些话,声称如此如此是真理,其实都是虚假。这样的实验重复了数次,直到他们厌倦,最后坦承他们无法看到真理。而另一方面,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看到了真理,并告诉了他们。
这场争论如此结束之后,一些灵人从深渊上来,初看似蝗虫,后看似人。他们就是那些在世时向父神祷告,并确认唯信称义的人。他们说,他们在清晰的光中从圣言看到:人唯独凭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他们被问及:“是什么样的信?”他们回答:“对父神的信。”然而,他们接受检查后,却从天上被告知,他们没有从圣言认识一个真理。但他们反驳说,他们仍在光中看见这真理。于是,他们被告知,他们是在昏昧之光中看到它。他们问:“什么是昏昧之光?”被告知,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与猫头鹰、蝙蝠所在的光相对应。对它们来说,暗是光,光是暗。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来证明:他们仰望天堂,就是真光所在之地时,只看到黑暗;而俯视他们所来的深渊时,却看到光明。
这个证明惹恼了他们,他们说,光和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眼睛的一种状态,人据此声称光是光,暗是暗。然而,这表明他们所拥有的光是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并且他们的光只不过是其心智源于欲望之火的一种活动,与猫所享有的光没什么两样。在夜间的地下室,猫眼因燃烧着对老鼠的食欲而看似蜡烛。听到这些话,他们怒不可遏地说,他们不是猫,也不像猫,因为他们若愿意就能看见。不过,由于害怕被问到为何不愿看,他们就离开了,沉到他们自己的深渊和自己的光里去了。那里的人和像他们那样的人也被称为猫头鹰和蝙蝠。
他们在深渊遇见自己的同伴,便讲述天使说:“我们不知道任何教义真理,一个也不知道”,还称我们是蝙蝠和猫头鹰,结果引起骚乱。他们说:“我们向主祷告让我们上去,并给出清晰的证明:我们拥有许多教义真理,连天使长也承认它们。”他们向主祷告,这个恩惠便被赐予了,于是便有三百人上来。一出现在地上,他们就说:“在世时,我们就举世闻名,因为我们知道并教导唯信称义的奥秘,凭着确认,我们不仅看见光,还看到它如同闪耀的光芒,甚至现在我们就能在我们的房间里看到它。然而,我们从曾与你们在一起的同伴那里听说,这光不是光,而是黑暗,因为如你们所说,我们没有出于圣言的任何教义真理。我们知道,圣言的每个真理都会发光,也相信当我们深思我们的奥秘时,我们的光辉便由此产生。因此,我们会证明,我们从圣言拥有大量真理。”于是,他们说:“有一个三位一体,父神、子神和圣灵神,当信这三位一体,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基督是我们的救世主和救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唯独基督是公义的,唯独祂有功德,凡想把祂的功与义归给自己的人都是不义和不敬的,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没有哪个凡人能凭自己行出任何属灵的良善,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皆来自神,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邀功之善和伪善是有的,这类善其实是恶,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靠自己力量的人丝毫无助于救恩,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但仍要行出仁爱的行为,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信是存在的,人当相信,并且每个人都要有符合自己信仰的生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此外还有出于圣言的许多其它事。你们有谁能否认其中一个?然而,你们却声称我们在辩论中没有任何真理,一个也没有。你们这样指责我们岂不有失公正?”
但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所提出的这一切本身都是真理,但你们却将它们用来确认虚假原则,从而歪曲了它们,因此它们在你们当中和你们里面都是被歪曲的真理,因而是虚假,因为它们源于一个虚假原则。我们会就这一事实给你们一个直观的证明。离此不远处有一个地方,光从天上直接流入其中。这地方中间还有一张桌子。当写有圣言真理的纸张放在这张桌子上时,这纸便因上面所写的真理而闪耀如星辰。所以,将你们的真理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桌子上,你们就会看到。”他们照做了,并把纸交给守卫。守卫把它放在桌子上,对他们说:“退后一点,看这张桌子。”他们退后观察,看哪,这张纸闪耀如星辰。然后守卫说:“你们看,你们写在纸上的都是真理。不过,请就近注视这张纸。”他们照做了,突然这光消失了,纸也变黑了,仿佛蒙上一层炉灰。守卫继续说:“用手摸这张纸,小心别碰到字迹。”他们一摸,一团火焰便迸发出来,将纸烧成灰烬。看到这一幕,他们赶紧逃开,被告知:“你们要是碰了字迹,就会听到爆炸声,你们的手指也会烧伤。”于是,站在后面的一些人说:“你们现在看见了,你们为证明你们称义奥秘所滥用的真理本身是真理,但在你们里面,它们却成了歪曲的真理。”然后,他们抬头仰望,天向他们显如血,后来又像黑暗。在天使灵的眼里,他们自己有的像蝙蝠,有的像猫头鹰,有的像鼹鼠,有的像角鸮,他们逃到自己的黑暗中,在他们眼里,这黑暗闪烁着昏昧之光。
在场的天使灵都很震惊,因为他们以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并且这个地方有这么一张桌子。这时,有声音从南部地区传来说:“到这边来,你们会看到更神奇的事。”于是,他们过去进入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在那里,他们也看见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本圣言,被天堂样式的宝石所环绕。守卫天使说:“当圣言被打开时,就有无法形容的白光闪耀出来;这时,一道彩虹因这些宝石而显现在圣言上面及周围。当三层天的天使走近并观看这本打开的圣言时,圣言上面及周围五彩斑斓的彩虹就显现在红色背景上;当二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显现在蓝色背景上;当最低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显现在白色背景上;而当善灵来观看时,光就有了杂色,如同大理石。”这些效果还直观地展示给他们。守卫天使进一步说:“当有歪曲圣言的人靠近时,首先,光芒会消失;若他靠近注视圣言,圣言仿佛被血包围。于是,他便被警告离开,因为这很危险。”
有一个灵人在世时是唯信教义的主讲老师,他大胆上前说:“我在世时没有歪曲过圣言。高举信的同时,我也高举仁,并教导,人在信的状态下实践仁爱及其行为,才能被更新、重生和圣化。我还教导,信若独自存在,即离开好行为,犹如不结果的树,不发光的太阳,没有热的火。我还批评那些声称好行为没有必要的人。此外,我十分重视十诫和悔改,从而以奇妙的方式将圣言中的一切运用到有关信的条款中;不过,我还是发现并证明,唯信得救。”他自信满满地声称自己没有歪曲过圣言,走到桌子跟前,不顾天使的警告触摸圣言。突然,有火和烟从圣言冒出来,并且发生了爆炸,伴随着巨大的撞击,结果他被震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像死人一样躺在那里好一会。天使灵对此感到震惊,但他们被告知,尽管比起其他人,这位领袖更推崇从信所发出的仁之良善,但他依然将其理解为政治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道德文明,实践这些行为是为了这个世界和个人的成功,而不是将其理解为了神和救赎所做的任何行为。他还将这人丝毫不知的圣灵无形之工包括在内;在信的状态下,这些无形之工被植入在信的行为中。
然后,天使灵讨论了对圣言的歪曲,他们在讨论的过程达成共识:歪曲圣言就是从圣言提取真理,用来确认虚假。这等于把它们从圣言拖出来并杀之;如从圣言取出这一真理:当爱我们的邻舍,当出于爱为了神和永生而向他行善的人。若这时有人确认这一点,认为当做这些事,但不是为了得救,因为人所行的一切善都不是善,那么,他就在将这真理从圣言拖出来,并毁灭它;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吩咐凡想要得救的人要貌似凭自己向他的邻舍行善,然而也要相信这是靠着主。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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