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6

566.对此,我补充

56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一场争论在灵人当中出现,即:若不通过主,人能否明白圣言中神学教义的任何真理。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若不通过主,没有人能做到,因为: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因此,他们争论的是,人若不直接靠近主,能否明白这类真理。一方声称,当直接靠近主,因为祂就是圣言;而另一方声称,直接靠近父神也能明白教义的真理。于是,这场争论主要针对这一点:基督徒可否直接靠近父神,从而越过主;这样做是不是一种胆大妄为、傲慢无礼之举。因为主说: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但他们却把这一点搁置起来,声称,人能凭自己的光看到圣言中的教义真理。然而,这一点被否决了。所以,他们坚持认为那些向父神祷告的人能看到。于是,圣言中的一些话被读给他们,然后他们跪下求父神启示他们,并对于从圣言读给他们的这些话,声称如此如此是真理,其实都是虚假。这样的实验重复了数次,直到他们厌倦,最后坦承他们无法看到真理。而另一方面,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看到了真理,并告诉了他们。
这场争论如此结束之后,一些灵人从深渊上来,初看似蝗虫,后看似人。他们就是那些在世时向父神祷告,并确认唯信称义的人。他们说,他们在清晰的光中从圣言看到:人唯独凭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他们被问及:“是什么样的信?”他们回答:“对父神的信。”然而,他们接受检查后,却从天上被告知,他们没有从圣言认识一个真理。但他们反驳说,他们仍在光中看见这真理。于是,他们被告知,他们是在昏昧之光中看到它。他们问:“什么是昏昧之光?”被告知,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与猫头鹰、蝙蝠所在的光相对应。对它们来说,暗是光,光是暗。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来证明:他们仰望天堂,就是真光所在之地时,只看到黑暗;而俯视他们所来的深渊时,却看到光明。
这个证明惹恼了他们,他们说,光和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眼睛的一种状态,人据此声称光是光,暗是暗。然而,这表明他们所拥有的光是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并且他们的光只不过是其心智源于欲望之火的一种活动,与猫所享有的光没什么两样。在夜间的地下室,猫眼因燃烧着对老鼠的食欲而看似蜡烛。听到这些话,他们怒不可遏地说,他们不是猫,也不像猫,因为他们若愿意就能看见。不过,由于害怕被问到为何不愿看,他们就离开了,沉到他们自己的深渊和自己的光里去了。那里的人和像他们那样的人也被称为猫头鹰和蝙蝠。
他们在深渊遇见自己的同伴,便讲述天使说:“我们不知道任何教义真理,一个也不知道”,还称我们是蝙蝠和猫头鹰,结果引起骚乱。他们说:“我们向主祷告让我们上去,并给出清晰的证明:我们拥有许多教义真理,连天使长也承认它们。”他们向主祷告,这个恩惠便被赐予了,于是便有三百人上来。一出现在地上,他们就说:“在世时,我们就举世闻名,因为我们知道并教导唯信称义的奥秘,凭着确认,我们不仅看见光,还看到它如同闪耀的光芒,甚至现在我们就能在我们的房间里看到它。然而,我们从曾与你们在一起的同伴那里听说,这光不是光,而是黑暗,因为如你们所说,我们没有出于圣言的任何教义真理。我们知道,圣言的每个真理都会发光,也相信当我们深思我们的奥秘时,我们的光辉便由此产生。因此,我们会证明,我们从圣言拥有大量真理。”于是,他们说:“有一个三位一体,父神、子神和圣灵神,当信这三位一体,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基督是我们的救世主和救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唯独基督是公义的,唯独祂有功德,凡想把祂的功与义归给自己的人都是不义和不敬的,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没有哪个凡人能凭自己行出任何属灵的良善,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皆来自神,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邀功之善和伪善是有的,这类善其实是恶,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靠自己力量的人丝毫无助于救恩,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但仍要行出仁爱的行为,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信是存在的,人当相信,并且每个人都要有符合自己信仰的生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此外还有出于圣言的许多其它事。你们有谁能否认其中一个?然而,你们却声称我们在辩论中没有任何真理,一个也没有。你们这样指责我们岂不有失公正?”
但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所提出的这一切本身都是真理,但你们却将它们用来确认虚假原则,从而歪曲了它们,因此它们在你们当中和你们里面都是被歪曲的真理,因而是虚假,因为它们源于一个虚假原则。我们会就这一事实给你们一个直观的证明。离此不远处有一个地方,光从天上直接流入其中。这地方中间还有一张桌子。当写有圣言真理的纸张放在这张桌子上时,这纸便因上面所写的真理而闪耀如星辰。所以,将你们的真理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桌子上,你们就会看到。”他们照做了,并把纸交给守卫。守卫把它放在桌子上,对他们说:“退后一点,看这张桌子。”他们退后观察,看哪,这张纸闪耀如星辰。然后守卫说:“你们看,你们写在纸上的都是真理。不过,请就近注视这张纸。”他们照做了,突然这光消失了,纸也变黑了,仿佛蒙上一层炉灰。守卫继续说:“用手摸这张纸,小心别碰到字迹。”他们一摸,一团火焰便迸发出来,将纸烧成灰烬。看到这一幕,他们赶紧逃开,被告知:“你们要是碰了字迹,就会听到爆炸声,你们的手指也会烧伤。”于是,站在后面的一些人说:“你们现在看见了,你们为证明你们称义奥秘所滥用的真理本身是真理,但在你们里面,它们却成了歪曲的真理。”然后,他们抬头仰望,天向他们显如血,后来又像黑暗。在天使灵的眼里,他们自己有的像蝙蝠,有的像猫头鹰,有的像鼹鼠,有的像角鸮,他们逃到自己的黑暗中,在他们眼里,这黑暗闪烁着昏昧之光。
在场的天使灵都很震惊,因为他们以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并且这个地方有这么一张桌子。这时,有声音从南部地区传来说:“到这边来,你们会看到更神奇的事。”于是,他们过去进入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在那里,他们也看见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本圣言,被天堂样式的宝石所环绕。守卫天使说:“当圣言被打开时,就有无法形容的白光闪耀出来;这时,一道彩虹因这些宝石而显现在圣言上面及周围。当三层天的天使走近并观看这本打开的圣言时,圣言上面及周围五彩斑斓的彩虹就显现在红色背景上;当二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显现在蓝色背景上;当最低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显现在白色背景上;而当善灵来观看时,光就有了杂色,如同大理石。”这些效果还直观地展示给他们。守卫天使进一步说:“当有歪曲圣言的人靠近时,首先,光芒会消失;若他靠近注视圣言,圣言仿佛被血包围。于是,他便被警告离开,因为这很危险。”
有一个灵人在世时是唯信教义的主讲老师,他大胆上前说:“我在世时没有歪曲过圣言。高举信的同时,我也高举仁,并教导,人在信的状态下实践仁爱及其行为,才能被更新、重生和圣化。我还教导,信若独自存在,即离开好行为,犹如不结果的树,不发光的太阳,没有热的火。我还批评那些声称好行为没有必要的人。此外,我十分重视十诫和悔改,从而以奇妙的方式将圣言中的一切运用到有关信的条款中;不过,我还是发现并证明,唯信得救。”他自信满满地声称自己没有歪曲过圣言,走到桌子跟前,不顾天使的警告触摸圣言。突然,有火和烟从圣言冒出来,并且发生了爆炸,伴随着巨大的撞击,结果他被震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像死人一样躺在那里好一会。天使灵对此感到震惊,但他们被告知,尽管比起其他人,这位领袖更推崇从信所发出的仁之良善,但他依然将其理解为政治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道德文明,实践这些行为是为了这个世界和个人的成功,而不是将其理解为了神和救赎所做的任何行为。他还将这人丝毫不知的圣灵无形之工包括在内;在信的状态下,这些无形之工被植入在信的行为中。
然后,天使灵讨论了对圣言的歪曲,他们在讨论的过程达成共识:歪曲圣言就是从圣言提取真理,用来确认虚假。这等于把它们从圣言拖出来并杀之;如从圣言取出这一真理:当爱我们的邻舍,当出于爱为了神和永生而向他行善的人。若这时有人确认这一点,认为当做这些事,但不是为了得救,因为人所行的一切善都不是善,那么,他就在将这真理从圣言拖出来,并毁灭它;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吩咐凡想要得救的人要貌似凭自己向他的邻舍行善,然而也要相信这是靠着主。

诠释启示录 #167

167.“众教会必知

167.“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表示所有属教会的人对唯独主知道并探查外层和内层,以及属于信和爱的事物的承认。这从“察看”、“肾”和“心”的含义清楚可知:“察看”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知道并探查;“肾”是指信之真理,以及它们从虚假中的洁净(我们将在下文论到这一点);“心”是指爱之良善。“心”表示爱之良善,因为有两样东西在人里面掌权或支配,即心和肺,其身体的整个生命都来源于它们。由于人体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其心智里面的一切事物,所以也有两样东西在其心智里面掌权或支配,即意愿和理解力。心智的这两个国度对应于身体的两个国度,即意愿对应于心和心跳,理解力对应于肺和肺呼吸。没有这种对应关系,身体就不能存活,甚至连它的一个粒子都不能存活。心因对应于意愿而对应于爱之良善;肺因对应于理解力而对应于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心”表示爱,“灵魂”表示信。因此,圣言经常用到“从心和灵魂”这种词语,以此表示从爱和信。《属天的奥秘》大量论述了这种对应关系,那里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即: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它因表示爱,故也表示意愿(AC 2930, 3313, 7542, 8910, 9050, 9113, 10336节)。心对应于属于人之爱的事物,肺对应于属于人之信的事物(AC 3883–3896节)。天堂有像心跳那样的搏动或跳动,以及像肺呼吸那样的呼吸(AC 3884—3885, 3887节)。那里的心跳取决于爱的状态,肺呼吸取决于信的状态(AC 3886–3889节)。心进入肺的流注就像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意愿进入理解力的流注,以及爱进入信的流注;并且交流和结合都是相似的(AC 3884, 3887–3889, 9300, 9495节)。关于天堂进入心和肺的流注,来自经历(AC 3884节)。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圣言中,从心和灵魂表示从爱和信(AC 2930, 9050节)。人的灵与其身体通过肺呼吸和心跳结合;因此,当两者停止时,人的身体就死亡了,但他的灵仍活着(《天堂与地狱》,521节);当心跳停止时,灵就分离了,因为心对应于爱,也就是生命之热(HH 447节)。关于这种对应关系的其它许多事,可参看这本书(HH 95节)。“肾”表示信之真理,以及它们从虚假中的洁净,因为血液在肾脏中得到净化,而在圣言中,“血”表示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9127节)。洁净或净化的器官所表相同;从虚假中的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察看心肾”表示什么,即祂探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并把它们与邪恶和虚假分离。

在以下地方,“肾”就表示这一点,耶利米书:

按公义判断、试验肾心的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11:20)

同一先知书:

你栽培了他们,他们也扎了根,长大而且结果;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肾却与你远离。但耶和华啊,你必看见我,证明我的心。(耶利米书12:2, 3)

“口相近,肾远离”是指仅在记忆中,因而当人说话时在他的某种思维中,却不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就是那将虚假分离出去,并驱散它们的;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就是意愿并实行一个人所知道并以之为真理的东西;这真理就是那特别由“肾”来表示的。

又:

我耶和华是鉴察心,试验肾的,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鉴察心”是指通过将邪恶与良善分离而洁净良善;“试验肾”是指通过将虚假与真理分离而洁净真理;因此,经上说:“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道路”是指信之真理,“作为的果子”是指爱之良善。“道路”是指信之真理(可参看AE 97节),“作为的果子”是指爱之良善(参看AE 98, 109, 116节)。

又:

试验义人,察看肾心的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20:12)

诗篇:

愿你坚立义人;因为你,察验心肾的,是公义的神。(诗篇7:9)

“义人”是指那些喜欢实行良善和真理的人,他们的良善和真理被主洁净,这由“察看”和“试验肾心”来表示。又: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审察我的肾、我的心。(诗篇26:2)

由于真理与虚假并良善与邪恶的分离都是藉着试探,所以经上说:“试验我。”又:

我的心里发酸,我的肾被刺;我愚昧无知。(诗篇73:21, 22)

这些话描述了邪恶对良善和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又:

看哪,你在肾渴慕真理,你在隐秘部位使我晓得智慧。(诗篇51:6)

在原文,此处用另一个词来表达“肾”,这个词涉及虚假与真理并邪恶与良善的分离。这表明“肾”表示洁净和分离。

又:

我必祝福那给我忠告的耶和华;我的肾在夜间也惩戒我。(诗篇16:7)

“夜”表示当虚假起来时,人的状态;“我的肾惩戒我”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真理与虚假的争战。又:

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因你拥有我的肾,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诗篇139:12, 13, 15)

“黑暗”表示虚假,“光明”表示真理;“拥有肾”是指知道属于人的虚假和真理;故经上说,“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这句话表示被造的虚假无法隐藏。“黑暗”表示虚假,“光明”表示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骨头”表示在秩序终端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3812, 5560, 5565, 6592, 8005节)。

由于“肾”表示从虚假中洁净的真理,所以在献祭时,只献上脂肪和肾脏(可参看出埃及记29:13; 利未记3:4, 10, 15; 4:9;以及别处)。只把脂肪和肾脏献在坛上,是因为“脂肪(或脂油)”表示爱之良善,“肾”表示信之真理。“脂肪或脂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6409, 10033节)。“肾”表示检查、洁净并弃绝虚假的信之真理,这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身体的一切部位,甚至最细微处,都拥有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以章节标题说明,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关于肾(HH 96–97节)。除非知道这样一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否则谁能知道为何论到耶和华或主,圣言经常说:“祂察看、试验肾心?”关于肾、输尿管和膀胱的对应关系,可进一步参看《属天的奥秘》(5380–5386节)。“察看肾心”也表示探查人的外层和内层,因为真理在外面,良善在里面;本质上为真理,特别由“肾”来表示的属灵良善是外层良善;而特别由“心”来表示的属天良善是内层良善。这一点从关于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的阐述和说明看得更清楚(《天堂与地狱》,20–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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