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5a.启12: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那些因对主里面神性和人身合一的奥秘,以及唯信称义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对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法则之人所燃起的仇恨,他们接近新来者,企图迷惑他们。所有这一切就包含在这寥寥数语中,因为这一点按着一个系列从前文可推知,那里说到“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吐出来的河”,这句话表示其源于虚假的推理都落空了(564节);所以,他们摧毁新教会的努力是徒劳的。因此,“龙向妇人发怒”表示他对新教会充满仇恨并渴望报复;“龙的发怒”表示仇恨(558节);“去争战”表示利用源于虚假的推理来攻击和诋毁(500节);“她其余的种,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示接受关于主和十诫的教义的新来者;至于何为“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可参看前文(6,490节)。
“龙”在此之所以表示那些因确认主的神性与人身合一的奥秘而自以为智慧的人,是因为这些人以自己的智慧为骄傲,还知道如何去推理;由骄傲便生出仇恨,由仇恨生出对那些不这样认为之人的愤怒和报复。这神秘的合一,也就是所谓的“位格合一”,是指他们对于神性在主的人身里面,如同在另一人里面那样的流注和作工的臆想;殊不知,神与人,或主里面的神性与人身是一个位格,而非两个,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正如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所言;但在此引用他们对于这“神秘合一”的臆想纯粹是浪费时间,因为它们实在荒诞。
“妇人的种”在此表示那些属于新教会,处于其教义的真理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中的“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种必在列邦中被人认识,他们的后裔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他们是蒙耶和华祝福的种。(以赛亚书65:23)
我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种也照样长存。(以赛亚书66:22)
必有种侍奉祂,主的事必传与后代。(诗篇22:30)
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创世记3:15);
就一个寻求神的种吗?(玛拉基书2:15)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你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必看见种。(以赛亚书53:10)
不要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从东方带来你的种。(以赛亚书43:5,6)
你要向右向左开展,你的种后裔必得列邦为业。(以赛亚书54:3)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了呢?(耶利米书2:21)
你必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间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以色列的种”所表相同,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以赛亚书41:8,9;耶利米书23:8;31:35,36);“大卫的种”也是,因为“大卫”是指主(耶利米书30:9,10;33:22,25,26;诗篇8:3,4,29);“田间的种子”同样是,因为“田”在许多地方表示教会。但“恶人的种”(以赛亚书1:4;14:20;57:3,4)和“蛇的种”(创世记3:15)表示对立面。
565b.启12: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表他的状态现在是属灵-属世的,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海边的沙”表示这种状态,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种状态被称为属灵-属世,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之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之前在天上,约翰一直在上面,在那里看见“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战争,看见龙被摔下去,又逼迫那妇人。但现在,当“龙”被摔下去,并且下文继续论述有关龙的事时,约翰在灵里被下放,好叫他看见那“龙”在诸天堂之下的更多事,并将它们描述出来。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这些事,他从天上是看不到的,因为任何天使都不可从天上俯视低层区域,但他若想看,就得下去。要知道,在灵界,地方对应于状态;事实上,除了其生命状态所在之地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地方。由于约翰如今站在“海边的沙上”,故可知,他如今的状态是属灵-属世的。
775.“有七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这从“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疯狂和愚蠢(参看AE 573, 577节)。由于聪明和智慧不能论及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就是“从海里上来的兽”所指的那些人,所以“它的头”表示知识。它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是因为有“七头”,七论及神圣事物(参看AE 257节)。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是因为“龙”所指的那些人不反对圣言;事实上,他们称圣言为神圣和神性,因为他们从圣言寻求或搜集对他们信条的确认。然而,他们通过这些确认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神圣事物(他们拥有这些神圣事物的知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总体上从以下事实看出来: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别无选择,因为这种分离违背圣言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事实上,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它的每个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从圣言的灵义很清楚地看出来。这就是为何如此多的经文有两种表达方式,这两种表达方式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但其中一种与良善有关,另一种与真理有关;因此,这两者可以说构成一个婚姻,该婚姻被称为神性婚姻,属天的婚姻和属灵的婚姻,就本身而言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该婚姻,可参看AE 238, 288b, 484, 660节),信与爱,或信与善行的婚姻必是一样的,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分离,或也可说,将信与爱分离的人不能不歪曲圣言,因为他们解释字义的方式违背包含在圣言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前面说过,“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对那些没有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它表示知识(或科学);因此,对那些歪曲和败坏圣言的人来说,它表示疯狂和愚蠢,如前所述(AE 715节),那里解释了“龙的七头”的含义。因此,“这兽的头”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这兽是指在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方面的龙。“头”表示智慧、聪明和真理的知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愚蠢、疯狂和虚假的知识,因为这些事物就居于头部,在那里处于它们的开端。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纤维的起源都在头部;它们从头部行进到属于面部和整个身体的所有感觉和运动器官;那里还有数量无限的物质,这些物质看上去像小球体,被解剖学家称为皮质和灰质;从这些又发出小纤维,这些小纤维最初是肉眼看不见的,后来就捆绑在一起,形成纤维束,并构成整个大脑、小脑和延髓的髓质。从这种髓质中又延伸出肉眼可见的纤维,这些纤维结合在一起时,就被称为神经。通过这些,大脑、小脑和脊髓形成整个身体,以及属于它的每一和一切事物;因此,属于身体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受脑支配。
由此可见,用心智这一个词来命名的理解力和意愿,以及随之聪明和智慧居于脑,或说脑是它们的座位,在那里,它们处于其开端或最初原则;而且被形成以接受感觉并产生运动的器官都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就像源于其源泉的溪流,或像源于其开端的衍生物、源于其原因的结果,或源于其物质的复合物。此外,这些衍生物是这样:脑无处不在,几乎就像太阳凭它的光和热而在地上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一样。由此可推知,整个身体,以及它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是在心智的看顾和掌管之下的形式,也服从心智;心智就是脑;因此,这些形式被如此构造,以服从心智的指引,以至于凡心智所在的部分,或它将其生命所传与的部分无不是人生命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当心智在其属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在其属于意愿的情感中时,它就延伸到了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或说整个身体的每个细节中,并在那里通过自己的形式扩散出去,就像天使的思维和情感延伸到整个天堂的各个社群一样。此处的情况也是一样,因为人体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的一切事物;因此,在主面前,整个天堂的形式就是人的形式。《属天的奥秘》,以及《天堂与地狱》大量论述了这个主题。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愚蠢和疯狂。因为人在其初始中怎样,在整体上就怎样;身体连同它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是衍生物,如刚才所述。因此,如果心智处于虚假的信仰和对邪恶的爱,那么整个身体,也就是整个人就处于一种类似的状态。当人变成一个灵,无论善恶时,这一点也就显而易见了;那时,他的整个灵体,从头到脚,完全就是他心智的样子。如果心智是天堂的,那么整个灵,甚至在其身体方面,都是天堂的。如果心智是地狱的,那么整个灵,甚至在其身体方面,都是地狱的。因此,后一种灵以可怕的形式显现,就像一个魔鬼,而前一种灵以美丽的形式显现,就像一位天堂天使。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进一步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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