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5

565a.启12:7

565a.启12: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那些因对主里面神性和人身合一的奥秘,以及唯信称义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对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法则之人所燃起的仇恨,他们接近新来者,企图迷惑他们。所有这一切就包含在这寥寥数语中,因为这一点按着一个系列从前文可推知,那里说到“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吐出来的河”,这句话表示其源于虚假的推理都落空了(564节);所以,他们摧毁新教会的努力是徒劳的。因此,“龙向妇人发怒”表示他对新教会充满仇恨并渴望报复;“龙的发怒”表示仇恨(558节);“去争战”表示利用源于虚假的推理来攻击和诋毁(500节);“她其余的种,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示接受关于主和十诫的教义的新来者;至于何为“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可参看前文(6,490节)。
“龙”在此之所以表示那些因确认主的神性与人身合一的奥秘而自以为智慧的人,是因为这些人以自己的智慧为骄傲,还知道如何去推理;由骄傲便生出仇恨,由仇恨生出对那些不这样认为之人的愤怒和报复。这神秘的合一,也就是所谓的“位格合一”,是指他们对于神性在主的人身里面,如同在另一人里面那样的流注和作工的臆想;殊不知,神与人,或主里面的神性与人身是一个位格,而非两个,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正如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所言;但在此引用他们对于这“神秘合一”的臆想纯粹是浪费时间,因为它们实在荒诞。
“妇人的种”在此表示那些属于新教会,处于其教义的真理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中的“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种必在列邦中被人认识,他们的后裔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他们是蒙耶和华祝福的种。(以赛亚书65:23)
我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种也照样长存。(以赛亚书66:22)
必有种侍奉祂,主的事必传与后代。(诗篇22:30)
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创世记3:15);
就一个寻求神的种吗?(玛拉基书2:15)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你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必看见种。(以赛亚书53:10)
不要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从东方带来你的种。(以赛亚书43:5,6)
你要向右向左开展,你的种后裔必得列邦为业。(以赛亚书54:3)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了呢?(耶利米书2:21)
你必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间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以色列的种”所表相同,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以赛亚书41:8,9;耶利米书23:8;31:35,36);“大卫的种”也是,因为“大卫”是指主(耶利米书30:9,10;33:22,25,26;诗篇8:3,4,29);“田间的种子”同样是,因为“田”在许多地方表示教会。但“恶人的种”(以赛亚书1:4;14:20;57:3,4)和“蛇的种”(创世记3:15)表示对立面。
565b.启12: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表他的状态现在是属灵-属世的,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海边的沙”表示这种状态,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种状态被称为属灵-属世,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之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之前在天上,约翰一直在上面,在那里看见“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战争,看见龙被摔下去,又逼迫那妇人。但现在,当“龙”被摔下去,并且下文继续论述有关龙的事时,约翰在灵里被下放,好叫他看见那“龙”在诸天堂之下的更多事,并将它们描述出来。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这些事,他从天上是看不到的,因为任何天使都不可从天上俯视低层区域,但他若想看,就得下去。要知道,在灵界,地方对应于状态;事实上,除了其生命状态所在之地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地方。由于约翰如今站在“海边的沙上”,故可知,他如今的状态是属灵-属世的。

诠释启示录 #507

507.“一切的青草

507.“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一切科学真理或真知识也因这些爱的欲望而灭亡了。这从“草”和“青”的含义清楚可知:“草”是指知识或科学(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青”(或绿)是指真理,并从真理存活,因为正如青草给动物作食物,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给人作属灵的营养;事实上,凡在田间、花园和平原上产出,要么给人,要么给牲畜作营养之物,都与诸如给灵和心智作营养的那类事物相对应,这种营养被称为属灵的营养。类似事物也因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而出现在灵界;由于字面上的圣言是属世的,是通过对应关系来写的,所以此处说“树的第三部分和一切的青草都被烧了”,这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和认知或知识,以及一切真知识或科学真理都被这两种肉体、尘世和纯属世的爱毁灭了。

真知识或科学真理是指用来确认属灵真理,并从属灵良善拥有生命的一切知识或科学。因为一个人通过知识或科学而变得智慧或变得疯狂。当一个人用知识或科学来确认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时,他就会通过它们而变得智慧;但当用知识或科学来削弱和反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他就会变得疯狂。当他用它们来确认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被称为科学真理或真知识,可以说是活的知识;但当他用它们来削弱和反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被称为科学虚假,或虚假的知识,也被称为死的知识。知识(科学)只是功用的手段,它们的品质取决于源于它们的功用。当人通过它们为自己获得聪明和智慧时,它们就是活的知识。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从天堂而来的真理;这些聪明和智慧因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故是活的,因为它们是人的真正属灵生命;但来自虚假的聪明和智慧是不存在的,即便它们被以为存在于任何人里面,它们也是死的,因为它们来自地狱。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青草”表示活的真知识或科学真理,但被烧的“草”表示死的虚假或虚假知识。当来自天堂的真理和良善在与人同在的认知和知识或科学里面找不到容器,相反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却被接受时,知识或科学就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并对应于枯萎和烧毁的草。人自己的情况也是如此,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取决于他所拥有的认知和知识或科学。因为他能从活的知识中获得聪明,但不能从不是活的知识中获得聪明;如果它们因它们确认虚假而是死的,那么结果就是疯狂和愚蠢。

在圣言中,这样一个人因对应关系而被比作“草”,在以下经文中也被称为“草”。以赛亚书:

居民变得像田间的菜,青菜,房顶上的草,又如未长成而枯干的田地。(以赛亚书37:27; 列王纪下19:26)

诗篇:

恶人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诗篇37:2)

又:

至于人,他的日子如草一样;他发旺如田野的花。(诗篇103:15)

又:

恨恶锡安的必像房顶上的草,在拔出之前就枯干了。(诗篇129:6)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他们都必看见。有声音说,你喊叫吧;他说,我喊叫什么呢?一切肉体都是草,它的一切神圣都如田野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残,因为耶和华的气吹在其上;百姓诚然是草。草必枯干,花必凋残;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以赛亚书40:5–8)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论及那时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启示,由“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他们都必看见”来表示。“一切肉体都是草,它的一切神圣都如田野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残”表示人们将没有真知识或科学真理,也没有属灵真理,“草”表示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田野的花”表示属灵真理。“一切肉体都是草;百姓诚然是草。草必枯干”表示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一切肉体”表示一切人,“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

同一先知书:

惟有我,是安慰你们的;你是谁?竟怕那必死的人,怕那要变如草的人子。(以赛亚书51:12)

这些话表示一切事物都来自主,没有任何东西来自自我智慧和自我聪明。“人”表示智慧方面的人,“人子”表示聪明方面的人;“要变如草”表示这后者只是知识或科学。

又: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后裔;他们要发生在草中间。(以赛亚书44:3–4)

“耶和华的灵”表示神性真理,“福”表示它的增多和结实;因此,“发生在草中间”表示通过真知识或科学真理而来的聪明。

诗篇:

耶和华使草为牲畜生长,使菜蔬生长,供给人用。(诗篇104:14)

又:

耶和华为地预备雨,使草生长在山上,赐食物给牲畜。(诗篇147:8–9)

摩西五经:

我的教义要如雨降下,我的话语要如露滴落,如细雨降在草上,如甘霖降在菜蔬上。(申命记32:2)

在这些经文中,“草”表示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田间的菜蔬”表示属灵真理;因为“田间的菜蔬”表示在一块田地,或新开垦的地上首先萌芽之物,因此它被称为“供给人用的菜蔬”。经上之所以说草是给牲畜的,给牲畜作“食物”,是因为在圣言中,“牲畜或走兽”表示属世人的情感,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给他作食物和营养。

约伯记:

看哪,我造巨兽,也造了你;他吃草像牛一样。(约伯记40:15)

在圣言中,“巨兽”与“牲畜或走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人的属世情感,故经上说:“看哪,我造巨兽,也造了你。”他的属灵牧场或食物是真知识或科学真理;这由“他吃草像牛一样”来表示。

“青或绿”表示活物,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进一步解释;因为任何植物或菜蔬正在生长,或可以说活着时,都是青绿的;但当它不再生长,或可以说死了时,它的绿色就会消失。因此,“青或绿”表示活物或活着的东西;这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11:16; 17:8; 以西结书17:24; 20:47; 何西阿书14:8; 诗篇37:35; 52:8; 92:10,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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