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5

565a.启12:7

565a.启12: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那些因对主里面神性和人身合一的奥秘,以及唯信称义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对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法则之人所燃起的仇恨,他们接近新来者,企图迷惑他们。所有这一切就包含在这寥寥数语中,因为这一点按着一个系列从前文可推知,那里说到“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吐出来的河”,这句话表示其源于虚假的推理都落空了(564节);所以,他们摧毁新教会的努力是徒劳的。因此,“龙向妇人发怒”表示他对新教会充满仇恨并渴望报复;“龙的发怒”表示仇恨(558节);“去争战”表示利用源于虚假的推理来攻击和诋毁(500节);“她其余的种,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示接受关于主和十诫的教义的新来者;至于何为“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可参看前文(6,490节)。
“龙”在此之所以表示那些因确认主的神性与人身合一的奥秘而自以为智慧的人,是因为这些人以自己的智慧为骄傲,还知道如何去推理;由骄傲便生出仇恨,由仇恨生出对那些不这样认为之人的愤怒和报复。这神秘的合一,也就是所谓的“位格合一”,是指他们对于神性在主的人身里面,如同在另一人里面那样的流注和作工的臆想;殊不知,神与人,或主里面的神性与人身是一个位格,而非两个,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正如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所言;但在此引用他们对于这“神秘合一”的臆想纯粹是浪费时间,因为它们实在荒诞。
“妇人的种”在此表示那些属于新教会,处于其教义的真理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中的“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种必在列邦中被人认识,他们的后裔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他们是蒙耶和华祝福的种。(以赛亚书65:23)
我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种也照样长存。(以赛亚书66:22)
必有种侍奉祂,主的事必传与后代。(诗篇22:30)
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创世记3:15);
就一个寻求神的种吗?(玛拉基书2:15)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你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必看见种。(以赛亚书53:10)
不要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从东方带来你的种。(以赛亚书43:5,6)
你要向右向左开展,你的种后裔必得列邦为业。(以赛亚书54:3)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了呢?(耶利米书2:21)
你必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间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以色列的种”所表相同,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以赛亚书41:8,9;耶利米书23:8;31:35,36);“大卫的种”也是,因为“大卫”是指主(耶利米书30:9,10;33:22,25,26;诗篇8:3,4,29);“田间的种子”同样是,因为“田”在许多地方表示教会。但“恶人的种”(以赛亚书1:4;14:20;57:3,4)和“蛇的种”(创世记3:15)表示对立面。
565b.启12: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表他的状态现在是属灵-属世的,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海边的沙”表示这种状态,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种状态被称为属灵-属世,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之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之前在天上,约翰一直在上面,在那里看见“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战争,看见龙被摔下去,又逼迫那妇人。但现在,当“龙”被摔下去,并且下文继续论述有关龙的事时,约翰在灵里被下放,好叫他看见那“龙”在诸天堂之下的更多事,并将它们描述出来。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这些事,他从天上是看不到的,因为任何天使都不可从天上俯视低层区域,但他若想看,就得下去。要知道,在灵界,地方对应于状态;事实上,除了其生命状态所在之地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地方。由于约翰如今站在“海边的沙上”,故可知,他如今的状态是属灵-属世的。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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