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5

565a.启12:7

565a.启12: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那些因对主里面神性和人身合一的奥秘,以及唯信称义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对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法则之人所燃起的仇恨,他们接近新来者,企图迷惑他们。所有这一切就包含在这寥寥数语中,因为这一点按着一个系列从前文可推知,那里说到“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吐出来的河”,这句话表示其源于虚假的推理都落空了(564节);所以,他们摧毁新教会的努力是徒劳的。因此,“龙向妇人发怒”表示他对新教会充满仇恨并渴望报复;“龙的发怒”表示仇恨(558节);“去争战”表示利用源于虚假的推理来攻击和诋毁(500节);“她其余的种,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示接受关于主和十诫的教义的新来者;至于何为“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可参看前文(6,490节)。
“龙”在此之所以表示那些因确认主的神性与人身合一的奥秘而自以为智慧的人,是因为这些人以自己的智慧为骄傲,还知道如何去推理;由骄傲便生出仇恨,由仇恨生出对那些不这样认为之人的愤怒和报复。这神秘的合一,也就是所谓的“位格合一”,是指他们对于神性在主的人身里面,如同在另一人里面那样的流注和作工的臆想;殊不知,神与人,或主里面的神性与人身是一个位格,而非两个,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正如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所言;但在此引用他们对于这“神秘合一”的臆想纯粹是浪费时间,因为它们实在荒诞。
“妇人的种”在此表示那些属于新教会,处于其教义的真理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中的“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种必在列邦中被人认识,他们的后裔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他们是蒙耶和华祝福的种。(以赛亚书65:23)
我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种也照样长存。(以赛亚书66:22)
必有种侍奉祂,主的事必传与后代。(诗篇22:30)
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创世记3:15);
就一个寻求神的种吗?(玛拉基书2:15)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你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必看见种。(以赛亚书53:10)
不要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从东方带来你的种。(以赛亚书43:5,6)
你要向右向左开展,你的种后裔必得列邦为业。(以赛亚书54:3)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了呢?(耶利米书2:21)
你必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间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以色列的种”所表相同,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以赛亚书41:8,9;耶利米书23:8;31:35,36);“大卫的种”也是,因为“大卫”是指主(耶利米书30:9,10;33:22,25,26;诗篇8:3,4,29);“田间的种子”同样是,因为“田”在许多地方表示教会。但“恶人的种”(以赛亚书1:4;14:20;57:3,4)和“蛇的种”(创世记3:15)表示对立面。
565b.启12: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表他的状态现在是属灵-属世的,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海边的沙”表示这种状态,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种状态被称为属灵-属世,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之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之前在天上,约翰一直在上面,在那里看见“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战争,看见龙被摔下去,又逼迫那妇人。但现在,当“龙”被摔下去,并且下文继续论述有关龙的事时,约翰在灵里被下放,好叫他看见那“龙”在诸天堂之下的更多事,并将它们描述出来。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这些事,他从天上是看不到的,因为任何天使都不可从天上俯视低层区域,但他若想看,就得下去。要知道,在灵界,地方对应于状态;事实上,除了其生命状态所在之地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地方。由于约翰如今站在“海边的沙上”,故可知,他如今的状态是属灵-属世的。

诠释启示录 #1055

1055.“将要从深

1055.“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表示它虽为了形式而被承认为神性,但仍遭弃绝。这从“从深渊中上来”和“走向灭亡”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深渊中上来”当论及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中间的圣言时,是指为了形式而被接受并承认为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走向灭亡”是指不是被承认,而是被弃绝。众所周知,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是这样对待圣言的。事实上,圣言被承认为神性,是因为主对彼得所说关于钥匙的话,因为关于十字架受难、马利亚和使徒们的历史,还因为一些能被他们扭曲来支持他们统治的经文。由于这一切都来自圣言,而他们的宗教就建立在它们上面,所以如果圣言不被承认为神性,那么这个宗教本身就会倒塌,他们就不能再统治圣物,甚至不能再被称为基督徒了。尽管如此,他们仍弃绝圣言,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普通民众不读圣言,教导圣言的修道士也很少读圣言。许多人废去了圣言的神圣性,这从他们的著述和话语明显看出来,因为圣言所包含的内容与教皇的法令和诏书不相符,还因为巴比伦在那里被生动描述,并被判入地狱。这些就是弃绝它的原因。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被承认为神性只是为了形式。当明白“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骑在它上面的淫妇或女人”是指宗教说服,这种宗教说服视统治为目的,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为手段时,这些话表示这些事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由此处于对统治的爱,贪恋并获得统治权,后来又利用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行使统治权的人,就是亵渎者。因为为了自我,也就是为了显赫和由此而来的崇敬,以及一种自我崇拜而对统治之爱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此外,这种快乐在地狱掌权,因为在地狱,人人都想成为最大的,而在天堂,人人都想成为最小的。出于一种地狱的快乐统治圣物就是亵渎它们。

但对教会圣物的这第二种亵渎,不像对它们的前一种亵渎。那些通过打开属灵心智实现了与天堂的交流之人犯了前一种亵渎罪;而那些属灵心智没有打开,或没有通过该心智实现与天堂的交流之人犯了这第二种亵渎罪。因为只要对统治之爱的快乐居于人里面,属灵心智就无法打开,与天堂的交流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

此外,这些亵渎者死后的命运不同于前者。如前所述,前者处于持续不断的幻想谵妄中;但这些人仇恨主,仇恨天堂、圣言、教会和教会的一切圣物。他们陷入这种仇恨,是因为他们的统治权被剥夺了;因此,他们的状态变成了相反的状态。他们看上去就像某种火热的东西,他们的地狱就像着了火或火灾;因为地狱之火无非是出于自我之爱统治的欲望。他们就在最坏的人当中,被称为魔鬼;而其余的人被称为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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