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4.启12: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吐出来的河”表由于组成新教会的米迦勒们所提出的以理性来理解的属灵真理,龙们所产生的源于大量虚假的推理都落空了。“帮助妇人”的“地”表示教会的教义(285节);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龙们所产生的源于虚假的推理,而“地”,也就是教会“帮助妇人”所用的工具就是出于圣言的真理。“开口”表示提出那些真理;“龙从口吐出来的河”表示源于大量虚假的推理(563节);“吞”表示使它们落空。“米迦勒”表示新教会的人,“米迦勒”是指其中的智者,“他的使者”是指其余的人。
新教会拒绝接受这一信条:要抑制认知或理解力,以服从于信仰;取而代之的是接受以下信条:要明白教会的真理,以便能相信它(224节),并且由于真理只能以理性来看到或明白,所以这里才说“以理性来理解的真理”。人若在诸如属得救与永生的事上关闭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的话,怎能被主引领并与天堂联结呢?那接受启示和教导的,不就是认知或理解力吗?被宗教关闭的认知或理解力不就是一抹黑,就是诸如从自身拒绝启示之光的那种黑暗吗?再者,若不明白真理,谁能承认并持守它呢?不明白的真理不就是一句不理解的话吗?感官肉体人通常将这句话保存在记忆中,但智者却不会。事实上,智者会把空洞的话,也就是未经理解而进入的话从记忆中剔除;如这类话:就位格而言,一位神是三;自永恒所生的主和生在时间中的主不是那同一个,也就是说,这一位主是神,而另一个主不是。还有,包括好行为和悔改恶行的仁爱生活不会对得救产生任何影响。一个明智的人不明白这一切,因此会凭他的理性说:“难道宗教毫无效果吗?宗教不是让人避恶行善吗?教会的教义岂不是要教导这一点吗?正如人也当相信的,好叫他靠着神行出宗教的良善。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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