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2

562.“躲避那蛇的

562.“躲避那蛇的面。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表由于那些迷惑人者的狡诈,小心谨慎地规定新教会要来到许多人当中,直到它长足身量。“养活”论及新教会时,表示对新教会要来到许多人当中所做的规定,如前所述(547节)。“一载二载半载”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因而在它从少数人增长到许多人,直到长足身量期间,如前所述(547节)。“那蛇的面”表示那些迷惑人者的狡诈,“面”表示狡诈,“蛇”表示那些迷惑人者。“蛇”表示那些迷惑(或引诱)人者,这一点从本章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大龙被摔下来,就是那古蛇,是迷惑全世界的。(启示录12:9)
还有:
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把他扔在无底深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族。(启示录20:2,3)
引诱夏娃和亚当的蛇也表示与此处类似的事物,论到这蛇,经上说:
蛇比田野一切野兽更狡猾,女人对耶和华说,那蛇引诱我。(创世记3:1,13)
“面”(face,即脸)表示人里面的内层事物,因为脸是其心智的形像,为了对应而形成;所以,“蛇的面”表示愤怒、仇恨和狡诈。“一载二载半载”在此与“一千二百六十天”(12:6)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启示录12:6)
这句话的意思从前面的解读可以看出来(547节)。类似事物还由“三天半”(启示录11:9,11);饥荒的“三年零六个月”(路加福音4:25);以及当他们要粉碎圣民权力时,但以理所听见的“一载二载半载”(但以理书12:7)来表示。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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