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2

562.“躲避那蛇的

562.“躲避那蛇的面。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表由于那些迷惑人者的狡诈,小心谨慎地规定新教会要来到许多人当中,直到它长足身量。“养活”论及新教会时,表示对新教会要来到许多人当中所做的规定,如前所述(547节)。“一载二载半载”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因而在它从少数人增长到许多人,直到长足身量期间,如前所述(547节)。“那蛇的面”表示那些迷惑人者的狡诈,“面”表示狡诈,“蛇”表示那些迷惑人者。“蛇”表示那些迷惑(或引诱)人者,这一点从本章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大龙被摔下来,就是那古蛇,是迷惑全世界的。(启示录12:9)
还有:
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把他扔在无底深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族。(启示录20:2,3)
引诱夏娃和亚当的蛇也表示与此处类似的事物,论到这蛇,经上说:
蛇比田野一切野兽更狡猾,女人对耶和华说,那蛇引诱我。(创世记3:1,13)
“面”(face,即脸)表示人里面的内层事物,因为脸是其心智的形像,为了对应而形成;所以,“蛇的面”表示愤怒、仇恨和狡诈。“一载二载半载”在此与“一千二百六十天”(12:6)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启示录12:6)
这句话的意思从前面的解读可以看出来(547节)。类似事物还由“三天半”(启示录11:9,11);饥荒的“三年零六个月”(路加福音4:25);以及当他们要粉碎圣民权力时,但以理所听见的“一载二载半载”(但以理书12:7)来表示。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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