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

56.“对我说,不要

56.“对我说,不要惧怕”表示复活和那时出于至深谦卑的崇拜。这是复活得生命,这一点是前文(55节)的一个结果;显然,这是出于至深谦卑的崇拜,因为他俯伏在主脚前。由于当他苏醒时,一种神圣的敬畏占据了他,所以主说:“不要惧怕。”当来自主的生命进入,取代了人自己的生命时,神圣的敬畏随之发生,这种敬畏有时伴随着心智内层的一种神圣震颤,有时伴随着毛发竖立。人自己的生命是从人的自我仰望主,而来自主的生命是从主仰望主,但却好像从人自己仰望主。当人处于这后一种生命时,他看自己什么都不是,只看到主。但以理也曾处于这种神圣的敬畏,当时:

他看见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一看见祂,但以理也像死了一样,有一只手摸他,说,但以理啊,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同样的事发生在彼得、雅各和约翰身上,当时主变了形像,被看到:

脸面如日头,衣裳如光,门徒也脸伏于地,极其害怕,然后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你们不要害怕。(马太福音17:2, 6-7)

主也对在坟墓旁看见祂的妇女们说,不要害怕(马太福音28:10)。同样,面貌如闪电,衣服如雪的天使对那些妇女说,你们不要害怕(马太福音28:3-5)。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不要害怕(路加福音1:12, 13)。天使以同样的方式对马利亚说,不要怕(路加福音1:30)。当主的荣耀四面照着牧羊人时,天使对牧羊的人说,不要惧怕(路加福音2:9-10)。因网到了鱼,一种神圣的敬拜抓住西门;因此,他说:

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但耶稣对他说,不要怕。(路加福音5:8-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让人们知道,为何主对约翰说“不要惧怕”,“不要惧怕”是指复活和那时出于至深谦卑的崇拜。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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