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8

558.“只是住在地

558.“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就大大发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对教会中那些陷入唯信的内在与外在,并由此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的悲哀,因为其同类从天上被摔到灵人界,从而与地上的世人联结,并出于对新教会的仇恨而鼓动他们坚持自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表示对教会中那些陷入唯信教义之人的悲哀;“有祸了”表示悲哀(416节);“住在(其)上的”表示教会中那些持守唯信教义的人;“地”表示那些陷入该教义的内在之人;“海”表示那些陷入其外在之人(470节);“大大发怒”表示对新教会的仇恨,因为它反对那个“妇人”(525节);“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示下到灵人界中的灵人那里,由于这些灵人与地上的世人联结,故它也表示下到地上的这类世人那里。龙从天上被摔到灵人界,那里的灵人与地上的世人联结(参看552节)。

“龙”在此被称为“魔鬼”,是因为所指的是那些因这异端邪说而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因这异端邪说而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就是照着其信仰的这一信条而生活的人:凡信心十足地向父神祷告的人都没有罪,即便有,它们也被赦免了。所有这类人因不省察自己,故不知道自己里面的任何罪,最终甚至不知道何为罪(参看531节)。“龙”和“魔鬼”一样,表示那些陷入其欲望的邪恶之人(550节)。每个人都与灵人界中的灵人联结,因为就其心智的情感和由此发出的思维而言,人就是一个灵;因此,就这些情感和思维而言,他不断与处于类似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类似思维的灵人联结。这种联结具有这样的性质,如果这种纽带断开片刻,人立时仆倒身亡。教会至今对此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人死后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故而就是他自己的仁和由此而来的信,没有人能成为与仁分离之信。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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