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6.“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表凡不爱自己胜过主的。“爱惜性命(soul,或灵魂)”表示爱自己和这个世界,因为“性命”(即灵魂)表示人自己的生命,就是每个人生来所拥有的,这生命就是爱自己与这个世界高于一切;因此,“不爱惜性命(或灵魂)”表示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虽至于死”表示宁愿去死;所以,这是说爱主高于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宁愿去死,也不从这两种爱中退出。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凡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凡为耶稣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路加福音17:33)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失丧性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性命的,就要保守性命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凡要救自己性命的,必丧掉性命;凡为我丧掉性命的,必得着性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自己灵魂的代价呢?(马太福音16:24, 26;马可福音8:34-37;路加福音9:24-25)
“爱主”表示喜欢遵守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原因在于,祂本人就是祂自己的诫命,因为诫命来自祂,因此祂在这些诫命里面,进而在生命刻有诫命的人里面;诫命就铭刻在意愿并行出诫命的人里面。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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