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845.“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表示那些处于光照的人可以调查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这从“有聪明”、“计算”和“兽的数字”的含义清楚可知:“有聪明”是指处于光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计算”是指调查。“计算”之所以表示调查,是因为在圣言的两种意义,即字义和灵义中,经上所用的词都与它们的主题一致;也就是说,“计算”论及数字,调查论及信的品质。“兽的数字”是指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数字或数目”表示信的品质或性质(可参看AE 841节);这“兽”表示与生活分离之信,也就是对这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的信。由此清楚可知,“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表示那些处于光照的人可以调查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那些处于光照的人之所以要进行调查,是因为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无法被其他人看出来,因而无法被调查。事实上,调查必须通过圣言的一切进行,并从圣言的一切中形成一种判断,而圣言的一切都处于天堂之光,因而只能从这光中被看到;那光照人的,正是这光。因此,只有那些处于天堂之光,从而处于光照的人才能调查对任何宗教的信的品质或性质(这种品质或性质已经被某些圣言经文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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