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1207.“敬拜坐宝座的神”表示对主的崇拜,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从“敬拜”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敬拜”在此是指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坐宝座的”是指拥有天上地上权柄的,因为“宝座”当论及主时,是指整个天堂,以及那里的一切权柄。所指的,也是地上的一切权柄,因为天上的权柄和地上的权柄是不可分离的;事实上,灵界有天堂和地狱,不能与自然界分离;因此,天使和灵人不能与世人分离,因为他们是联系并结合在一起的。每个人,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社群中,因而一方面与天堂天使同在,另一方面与地狱灵同在。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人就是一个灵;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进入他在世时所在的那些社群。这清楚表明,既然主拥有天上的权柄,那么祂也拥有地上的权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神”都是指主,因为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如祂自己在圣言中所教导的;唯独祂是神。
(关于植物王国)
(2)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从而得以终止。自然和生命是两回事。自然界从这个世界的太阳那里获得它的开始,而生命从天堂太阳那里获得它的开始。世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天堂的太阳是纯粹的爱。从前者发出之物被称为自然,从后者发出之物被称为生命。从纯粹的火发出之物是死的,而从纯粹的爱发出之物是活的。这表明,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自然界作为衣服或遮盖物而服务于属灵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动物的灵魂,也就是属灵情感,披上世上的物质为衣;众所周知,它们的身体是物质的,人的身体也是物质的。
属灵之物之所以能披上物质为衣,是因为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无论它们属于大气,水,还是属于土地,就其每个粒子而言,都是由作为一个原因的属灵之物产生的结果;结果照着这一公理与原因行如一体,并与它完全一致,即:结果里面没有不存在于原因中的事物,或说结果里面的事物无不存在于原因中。但不同之处在于,原因是一种活的力量,因为它是属灵的,而结果是一种死的力量,因为它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诸如与灵界的事物完全一致的那类事物存在于自然界中,或说自然界中存在诸如与存在于灵界中的物体完全一致的那类物体,又为何这两者能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些就是说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的原因。
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在它里面终止,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即:灵界的事物是原因,自然界的事物是结果,结果就是终止或极限。哪里有一个最初,或第一原则,哪里就必有一个最后或终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由于一切居间事物都从最初而共存于最后或终端,所以创造工作在终端或最后事物中是完美的。世界的太阳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自然界通过这太阳被创造出来,最后水陆星球被创造出来,以便能有一切属灵之物可以终止于其中,创造止于其上的终端物质。其它目的是,创造的工作可以不断在那里固定并持久,这个结果是通过人类和动物的代代产生,以及植物的不断发芽生长实现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由此回到它们的第一源头,这个结果是通过人实现的。居间物共存于终端,这一点从这一公理:结果里面没有不存在于原因中的事物,或说结果里面的事物无不存在于原因中,因而从自最初到终端的原因和结果的连续性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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