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1068.启17:12–14.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
“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1069节);“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1070节)。
“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这些人一致认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1071节)。
“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表示他们必与淫妇所指的那些人争论圣言的神圣性和主拯救人类的权柄,主将拯救那些愿意通过圣言被祂引导,而不是被那个女人,就是淫妇引导的人(1072节);“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全能的(1073节);“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爱主、爱邻,并拥有仁之信的人拥有关于主的神性能力和圣言的神性神圣性的真理(10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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