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61.神通过符合秩序的万物直觉、知道并看见违反秩序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原因在于,神不会将人保守在罪恶中,而是使他从罪恶中退离。所以,祂不是引导他,而是与他相争。通过恶与假不断抗争、搏斗、抵抗、憎恶和反对祂自己的善与真,神能直觉它们的性质和程度。这从以下事实可推知,神全在于其秩序的一切细节中,对于它们当中的每一个也是全知的。这就好比某人的耳朵十分熟悉和谐一致的和音,因此能精确分辨出声音听上去如何不和谐、不一致,并且到了何种程度;或好比充满快乐感觉的人能洞察不快乐感觉的干扰;同样好比目光专注于美丽物体的人能对它旁边的丑陋物体形成精确评估,这就是为何画家习惯在漂亮的脸旁边摆一张丑脸的原因。当恶和假与善和真相争时,善和真的情形也是如此,因为通过善和真能清晰觉察恶和假。凡处于良善者皆能察觉邪恶,凡处于真理者皆能看清虚假。原因在于,良善处于天堂之热,真理处于天堂之光;而邪恶处于地狱之冷,虚假处于地狱之暗。这一点可用以下事实来说明:天堂天使能看清地狱所发生的一切,以及那里存在哪类怪物;而反过来,地狱灵人却全然不知天堂所发生的一切,甚至看不见天使,如同一个瞎子,或眼睛注视虚空或太空。理解力被智慧光照的人,好比人正午站在高山上,对下面的所有事物都看得了了分明;而享有更高光明的人则好比人透过望远镜去看周边和下面的物体,仿佛它们近在咫尺。但那些因确信谬念而处于地狱虚假之光的人,则好比人在夜里手拿灯笼站在同一座高山上,只能看见离他最近的物体,并且不能分辨这些物体的形状或颜色等属性。人若拥有稍许真理之光,但却过着邪恶生活,那么他在以对邪恶的喜爱为乐时,一开始看真理,就跟猫看挂在花园里的亚麻布差不多,这猫会飞扑到亚麻布上,好象那是它的庇护所。后来,他变得象夜鸟,最后变得象尖叫的猫头鹰。那时,他变得象扫烟囱的人,紧紧靠在烟囱的阴暗角落里,向上看,只能透过烟雾看到天空,向下看,则只能看到升起烟雾的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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