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601.当今教会凭圣言和理性知道,重生之人是一个新生的人或新人。以下圣言经文证明了这一点:
你们要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我要在你们中间赐下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以西结书36:26, 27)
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肉体认人了。因此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一个新造物。(哥林多后书 5:16, 17)
在这些经文中,“一个新心”表示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灵”表示一个新的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而“灵”,当与心连在一起时,表示理解力。教会凭理性也知道,重生之人拥有一个新的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构成人,要重生的正是它们。故,每个人的性质皆取决于这两种官能的性质;也就是说,若其意愿是恶,那他就是恶,若其理解力支持这恶,尤其如此;善的情况正好相反。唯有宗教使人更新并重生。宗教在人类心智中占据最高位置,能看清它下面属尘世的社会事务;还能通过这些事务攀升,如同纯净的树液通过树升到顶端,然后它从那个高度俯视属世之物,如同人从塔顶或山顶俯视下面的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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