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真实的基督教 #574

574.一切理性清楚

574.一切理性清楚表明,人必须重生。因为他生来就秉承了父母的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居于他的属世人,属世人本身与属灵人完全相反。然而,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尽管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变得属灵,并且唯有通过重生才能变得属灵。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属世人及其欲望必须被驯化、制伏和颠倒过来;否则人无法靠近天堂一步,而是越来越深地沉入地狱。如果人相信他生在各种邪恶中,承认善与恶的存在和彼此的对立,并且相信死后的生命、天堂和地狱,以及邪恶构成地狱,良善构成天堂,那么谁不能明白这一点?就其本身而言,属世人的本性与动物的毫无二致。就其意愿而言,他同样未被驯化。但就理解力而言,他又不同于动物,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至意愿的欲望之上,不仅能看到,而且还能节制它们。因此,人能通过理解力思考,通过思维言谈,这是动物无法做到的。
人生来是何模样,若不重生又会是什么样,这可从各种凶猛的动物看出来:他将是老虎、黑豹、美洲豹、野猪、蝎子、蜘蛛、毒蛇、鳄鱼,诸如此类。所以,人若不通过重生变成绵羊,那么除了成为地狱群魔中的一员外,还会是什么呢?在这种状态下,若没有法律的约束,人类岂不因天生的残暴而彼此冲撞、互相残杀、互相掠夺,甚至连一片衣服也不留吗?人类当中有多少人不是天生的萨梯和淫荡者,或四足蜥蜴呢?若不重生,这两类人都会变成类人猿。这就是外在道德的后果,是为掩盖人的内在而吸取的额外教训。
注:萨梯,古典神话中半人半羊的神,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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