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38.⑵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关乎良善和真理,这是万物源于爱和智慧的证据。从爱发出的每一个事物都被称为良善,因为它能被感受到,并且爱借以显明自身的快乐就是每个人的良善。而从智慧发出的每一个事物都被称为真理,因为智慧唯独由真理构成,并使它的物体沐浴在愉悦之光中。这愉悦被感知时,就是良善所产生的真理。因此,爱是各种良善的复合物,智慧是各种真理的复合物。但这二者皆来自神,神是爱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是智慧本身,因而是真理本身。正因如此,教会有两大要素,被称为仁与信。这仁与信构成教会的整体结构,并存在于其每一个部分中。原因在于,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仁,被称作仁;教会的一切真理都属于信,被称作信。正是爱的快乐,也就是仁的快乐,使得快乐被称为良善;正是智慧的愉悦,也就是信的愉悦,使得真理被称为真理。因为赋予良善和真理生命的,是快乐和愉悦。若非它们通过这一源头拥有生命,各种良善和真理可以说毫无生命可言,就是一片不毛之地。
不过,爱的快乐有两种,即善爱的快乐和恶爱的快乐;而看似属于智慧的愉悦也有两种,即信真理的愉悦和信虚假的愉悦。爱的这两种快乐由于它们所产生的感受而被拥有它们的人视为良善;而信的这两种愉悦则由于它们所引起的觉察也被称为良善。但由于它们在理解力中,故它们其实是真理。然而,它们却是对立面,其中一种爱的良善是良善,另一种则是邪恶;其中一种信的真理是真理,而另一种则是虚假。其快乐本质上是良善的爱就象太阳的热,它会作用于肥沃的土壤、有用的树种和农作物,带来生机和出产。它的力量所到之处都变得象伊甸园,就是耶和华的园子,也象迦南地。而这爱之真理的愉悦则象春光,或象光流入盛满美丽鲜花的水晶花瓶,当花瓶被打开时,芳香四溢。然而,恶爱的快乐就象烤焦和毁灭的太阳之热,或这热作用于不毛之地和有害树种,如荆棘等。它的力量所到之处会制造阿拉伯沙漠,其中遍布毒蛇和火蛇。虚假的愉悦则象冬光,或象光流入满是蛆虫和恶臭爬行物的醋瓶。
要知道,每一种良善都通过真理形成,并以真理为衣包裹自身,从而与其它良善区别开来。而且,属于同一家族的一系列良善会将自己打包成捆,并覆上覆盖物,以使自己有别于其它家族。它们的这种形成方式可用人体的各个部位来说明。人的心智也是同样的情形,原因在于,心智的一切和人体的一切具有永恒不变的对应关系。由此可知,人的心智是由属灵的实质从内在、属世的实质从外在、最后由物质组织起来的。心智的快乐若是良善的,那么该心智就是由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属灵实质形成;而心智的快乐若是邪恶的,那么该心智就是由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类属灵实质形成,其邪恶通过虚假被打包成捆。而前一种心智中的良善则通过真理被打包成捆。由于各种良善与邪恶都被打包成捆,故主说:
稗子要褥出来,捆成捆,留着烧,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也要这样挑出来。(马太福音13:30,40,41;约翰福音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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