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3.启12: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天上天使的喜乐,因为现在唯独主在天上和教会进行统治,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在天上有大声音”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由此可知,为何经上说“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12:12);这声音还很大,因为它发自内心的喜悦,故而被高扬。“救恩,能力,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他们通过主的神性能力而得救了;“我们神的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表示因为唯独主在天上和教会进行统治。“神”表示神性本身,万有皆源于此,这神性本身被称为父耶和华;“基督”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所谓“神的儿子”(参看520节);由于万有所来自的神性和主的神性人身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故可知唯独主进行统治。这一点由“天国的福音”和“神的国”来表示(马太福音3:2; 4:17, 23; 7:21; 9:35; 11:11; 12:28;马可福音1:14-15; 9:1; 15:43;路加福音4:43; 8:1; 9:60; 10:8-11; 11:17-18, 20; 16:16; 21:31; 22:18; 23:50-51)。
主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8:18)、约翰福音(3:35;17:2,10)。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得救了,并且他们就在这神性人身里面(约翰福音14,15,17章);除了那些信祂的人外,没有人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叫一切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到我这里来的,必永远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3,35,47)
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约翰福音6:38-40; 7:37-38; 8:12; 12:36-46)。信主就是直接靠近祂,对祂施行拯救充满信心;由于除了生活良善的人外,没有人有这样的信心,故“信祂”也表示生活良善(参看67节)。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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