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3

553.启12:10

553.启12: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因为现在唯独主在天堂和教会掌权作王,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在天上有大声音”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这就是为何经上(启12:12)说:“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这声音也很大,因为它由于内心的喜乐而被扬起。“救恩,能力,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他们凭主的神性能力而得救了;“我们神的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表示因为唯独主在天堂和教会掌权作王。“神”是指一切事物所源于、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基督”是指其被称为神儿子的神性人身(可参看AR 520节);由于一切事物所源于的神性和主的神性人身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为一,所以可推知,唯独主掌权作王。“天国的福音”和“神的国”就是这个意思(马太福音3:2; 4:17, 23; 7:21; 9:35; 11:11; 12:28; 马可福音1:14-15; 9:1; 15:43; 路加福音4:43; 8:1; 9:60; 10:8-11; 11:17-18, 20; 16:16; 21:31; 22:18; 23:50-51)。
主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8:18)和约翰福音(3:35; 17:2, 10)。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得救了,他们就在神性人身里面(约翰福音14, 15, 17章);只有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又:
叫凡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又:
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到我这里来的,必永远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3, 35, 47)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约翰福音6:38-40; 7:37-38; 8:12; 12:36-46)。信主就是直接靠近祂,对祂会拯救有信心;由于除了正确生活或生活良善的人外,没有人有这样的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参看AR 67节)。

诠释启示录 #1206

1206.启19:4

1206.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内心的谦卑。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是指高层天堂和那里的天使(参看AE 313, 322, 362, 462节)。“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因为双膝跪地和脸伏于地是对应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谦卑的动作;有些动作自然地对应于每一种情感,当人进入相对应的情感时,他自动做出这些动作。但只有那些还没有学会伪装自己所陌生的情感之人才能理解这一点;而那些已经学会伪装的人会采取自己的某些表达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表现内心的情感,尽管它们根本不是发自内心。这些人也能在神面前俯伏,但那纯粹是伪装的动作。提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神面前“俯伏”是指出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情感行动;这种情感先于崇拜或敬拜,也就是嘴上的行动。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其原因在于,任何事物若不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因而最终从本身是和存在,或说存在和实存的那一位,也就是神那里,就不能存在。因此,神被称为存在和实存,因存在而被称为耶,因祂自己里面的存在和实存而被称为耶和华。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无法出现,或不能存在,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灵魂,是不可能的,作为本质的一切都被称为灵魂。凡没有一个本质在自己里面的东西,都不存在,它是一个非实体,因为它没有能从中出现或获得实存的存在。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从中存在的本质是属灵的,因为这本质拥有神性存在在自己里面,也拥有神性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此外,这本质可称为灵魂,因为一切属灵之物都是活的;当活物作用于非活物时,例如作用于属世之物时,活物就会使非活物要么可以说似乎从它自己那里活着,要么从它那里获得某种生命的表象;前者适用于动物,后者适用于植物。
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不存在,因为没有一个原因,就不可能产生结果。凡存在于结果中的东西,或凡以结果的形式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不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的东西是分离的。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的一切细微和最细微的部分都是来自一个原因的结果,这个原因是在先的,内在的,比结果更优越,并直接从神发出。由于有一个灵界存在,这灵界是在先的,内在的,比自然界更优越,所以属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原因,属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结果。甚至在自然界,一个事物也要按照一个发展过程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存在,但这是通过从灵界发出的原因来完成的,因为结果的原因在哪里,哪里也会找到产生结果的原因;每个结果都会在一个连续次序中成为一个有效原因,甚至直到终端或最低层,就是有效力量停止的地方。但这一过程是靠属灵之物不断实现的,这力量唯独存在于属灵之物中;因此,这就是“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的意思。
自然界有两个间接原因,那里的一切结果,也就是一切产生和形成,都通过这两个间接原因完成或发生。这两个间接原因就是光和热。光修改物质,热驱动它们,或促使它们行动,在每种情况下,能力都从太阳在它们里面的存在中发出。显为光,或被视为光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自创造时所拥有的形式而产生这个事物或粒子的一切力量或物质的活性,这就是修改。被感知为热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的形式,通过将这个事物或粒子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或努力召唤到行动中,或说通过驱动它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而使它膨胀,并产生一种活跃和有效的力量。这种驱动力通过热变成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甚至在自然界最微小的形式中也很活跃;该驱动力就来自在它们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它们的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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