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3.启12: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天上天使的喜乐,因为现在唯独主在天上和教会进行统治,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在天上有大声音”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由此可知,为何经上说“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12:12);这声音还很大,因为它发自内心的喜悦,故而被高扬。“救恩,能力,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他们通过主的神性能力而得救了;“我们神的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表示因为唯独主在天上和教会进行统治。“神”表示神性本身,万有皆源于此,这神性本身被称为父耶和华;“基督”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所谓“神的儿子”(参看520节);由于万有所来自的神性和主的神性人身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故可知唯独主进行统治。这一点由“天国的福音”和“神的国”来表示(马太福音3:2; 4:17, 23; 7:21; 9:35; 11:11; 12:28;马可福音1:14-15; 9:1; 15:43;路加福音4:43; 8:1; 9:60; 10:8-11; 11:17-18, 20; 16:16; 21:31; 22:18; 23:50-51)。
主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8:18)、约翰福音(3:35;17:2,10)。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得救了,并且他们就在这神性人身里面(约翰福音14,15,17章);除了那些信祂的人外,没有人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叫一切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到我这里来的,必永远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3,35,47)
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约翰福音6:38-40; 7:37-38; 8:12; 12:36-46)。信主就是直接靠近祂,对祂施行拯救充满信心;由于除了生活良善的人外,没有人有这样的信心,故“信祂”也表示生活良善(参看67节)。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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