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0.启12:9.“大龙被摔下来,就是那古蛇,又叫魔鬼和撒但”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从主转向他们自己,从天堂转向世界,从而因肉体而变得感官化,不能不处于其欲望的邪恶,由此处于虚假,并因与主和天堂分离而变成魔鬼和撒但。至于“龙”是指谁,可参看前文(AR 537节);这些人因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十诫列入不会带来任何救赎的作为当中而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但”;“蛇”表示一个因肉体而感官化的人(AR 424节),他从主转向他自己,从天堂转向世界;“魔鬼”表示那些处于欲望的邪恶之人;“撒但”表示那些由此处于虚假的人(AR 97, 153e, 856, 857节)。这也是迷惑夏娃和亚当的那条蛇,这一点从对他的描述和向他所发的咒诅(创世记3:1-5, 14, 15)明显可知。“龙”在此被称为“魔鬼和撒但”,但他被如此称呼,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是魔鬼和撒但;因此,地狱整体上被如此称呼。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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