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49

549.启12:8.

549.启12:8.“他们并没有得胜,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表示他们深信自己处于虚假和邪恶,但仍留在其中,因此他们被强行退出与天堂的结合,并被扔下去。为了可以理解这一点,必须先说一说那些死后进入来世之人的状态。在来世,所有人都首先被天使教导,并从一个社群被领到另一个社群,接受检查,看看他们是否会接受天堂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然而,所有在世上确认虚假的人都不接受它们;因此,他们被送往那些处于类似虚假的人所在的社群,这些社群与天堂没有结合,而是与地狱有结合。因此,在灵人界呆了一段时间后,他们便沉入地狱,被送往他们的地方,各人照着各人的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这就是“他们深信自己处于虚假和邪恶,但仍留在其中,因此他们被强行退出与天堂的结合,并被扔下去”的意思。至于他们在那里的命运如何,可参看前文(AR 153, 531节)。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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