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48

548.启12:7.

548.启12:7.“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表前教会的虚假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争战”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反对真理,真理反对虚假(500节),因为在天堂不可能发生其它战争,可以说这种战争在那里已经爆发了;天堂一旦由天使形成,战争也不可能在那里发生;这战争发生在“已经过去了”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关于“先前的天”,可参看那一节经文的解读;那个天之所以已经过去了,是因为对龙及其使者执行了最后审判,也就是“大龙被摔下来”和“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至于“龙”所表示、即将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的虚假是什么,可参看前文(537节)。“米迦勒”不是指任何天使长,“加百列”和“拉斐尔”也不是,而是指天上的职分;“米迦勒”所表示的职分由这样的人承担:他们通过圣言确认,主就是天地之神,并且父神与主为一,如灵魂与身体为一那样;还确认,人当照十诫生活,然后人才拥有仁与信。“米迦勒”在但以理书(10:13,21;12:1)也被提及,表示同样的职分,这一点从但以理书9-11章,以及12章最后几节明显看出来。而“加百列”所表示的职分由这样的人承担:他们通过圣言教导,耶和华来到世间,祂在世所披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并且是神性;由于这个原因,向马利亚宣告这一点的那位天使被称为“加百列”(路加福音1:19,26-35)。从事这些职分的人在天上也被称为“米迦勒”和“加百列”。“天使”(或译为使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使天堂,以及天使社群(参看5,65,258,342,344,415,465节);但在此表示职分,因为经上提到了他们的“名字”;在但以理书,“米迦勒”还被称为“首领”(但以理书10:13,21;12:1);在圣言中,“首领”(prince)表示首要真理,而“王”(king)表示真理本身(20节)。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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