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47

547.“在那里有神

547.“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那时该教会的状态,与此同时规定它要逐渐增长,直到长足身量。“地方”表示状态(947节);“养活”表示为教会的增长而规定,因为教会就是这样被养活的;因此,“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养活她”表示该教会的状态,与此同时规定教会要在许多人当中;“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结束和开始(491节),也就是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与本章十四节中的“一载二载半载”意思一样(562节);因此也表示直至这教会长足身量,也就是直至它照所规定的那样存在了。按照主的圣治,新教会一开始在少数人当中,然后逐渐增长,人数增多,因为前教会的虚假必须先被除去;在此之前,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在虚假被除去之前,所接受和植入的真理无法保留,它们也会被“龙”们驱散;类似情形也曾发生在基督教会中,这个教会也是从少数人逐渐发展到多数人。另一个原因是,新天堂首先被形成,要与将要在地上的教会行如一体;所以我们读到:
约翰看见一个新天,又看见圣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启示录21:1,2)
可以肯定的是,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定将建立,因为这在启示录(21-22章)已经预言了;还可以肯定的是,前教会的虚假要首先被除去,因为它们就是启示录直到第二十章所论述的对象。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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