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6.启12:6.“妇人就逃到旷野”表示教会,即新耶路撒冷,起初在少数人当中。“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旷野”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地方。所表示的是新教会起初在少数人当中,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这句话表示那时它的状态,即:与此同时,规定新教会可以在许多人当中,甚至直到它增长到指定状态,长足身量(AR 547节)。在圣言中,“旷野”表示:(1)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的教会,就是诸如主降世时在犹太人当中的那种教会。(2)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就是诸如在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教会。(3)试探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好像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
(1)“旷野”表示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被歪曲的教会,就是诸如主降世时在犹太人当中的那种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这就是那使大地震动,使列国摇撼,使世界成为旷野的人吗?(以赛亚书14:16, 17)
这话论及巴比伦。又:
荆棘和蒺藜必上到我百姓的地;宫殿必成为旷野。(以赛亚书32:13, 14)
耶利米书:
我观看,看哪,迦密变为旷野,全地都必荒废。(耶利米书4:26-27)
“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又:
牧人毁坏了我的葡萄园,他们使我美好的地变为荒凉的旷野;荒废者来到旷野。(耶利米书12:10, 12)
以西结书:
葡萄树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以西结书19:13)
约珥书:
火烧灭了旷野的居所。(约珥书1:19, 20)
又: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在祂前面,地如伊甸园,在祂后面,成了荒废的旷野。(约珥书2:1, 3)
耶利米书:
你们要看明耶和华的话;我岂向以色列作旷野,或作黑暗之地呢?(耶利米书2:31)
以赛亚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 你们要预备耶和华的道,为我们的神在沙漠修直大道。(以赛亚书40: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9; 耶利米书3:2; 23:10; 耶利米哀歌5:9; 何西阿书2:2-3; 13:15; 约珥书3:19; 玛拉基书1:3; 诗篇107:33-34; 马太福音24:26; 路加福音13:35)。这也是当今教会的状态(可参看AR 566节)。
(2)“旷野”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就是诸如在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灵必从高处倾倒在我们身上,旷野就必成肥田,那时,公平要居住在旷野。(以赛亚书32:15, 16)
以赛亚书:
我要在山谷中间造泉源,使旷野变为水池;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和橄榄树。(以赛亚书41:18, 19)
诗篇:
祂使旷野变为水池,叫旱地变为水泉。(诗篇107:35, 36)
以赛亚书:
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 20)
又:
耶和华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她的沙漠像耶和华的园子;在其中必找到欢喜和快乐。(以赛亚书51:3)
诗篇:
旷野的居所滴落。(诗篇65:12, 13)
以赛亚书:
愿旷野扬声,愿磐石的居民歌唱。(以赛亚书42:11)
(3)“旷野”表示试探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好像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这一点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4:1-3; 马可福音1:12-13; 路加福音4:1-3; 以西结书20:34-37; 耶利米书2:2, 6-7; 何西阿书2:13-16; 诗篇107:4-7; 申命记1:31, 33; 8:2-4, 15-16; 32:10)。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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