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6.启12:6.“妇人就逃到旷野”表示教会,即新耶路撒冷,起初在少数人当中。“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旷野”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地方。所表示的是新教会起初在少数人当中,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这句话表示那时它的状态,即:与此同时,规定新教会可以在许多人当中,甚至直到它增长到指定状态,长足身量(AR 547节)。在圣言中,“旷野”表示:(1)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的教会,就是诸如主降世时在犹太人当中的那种教会。(2)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就是诸如在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教会。(3)试探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好像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
(1)“旷野”表示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被歪曲的教会,就是诸如主降世时在犹太人当中的那种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这就是那使大地震动,使列国摇撼,使世界成为旷野的人吗?(以赛亚书14:16, 17)
这话论及巴比伦。又:
荆棘和蒺藜必上到我百姓的地;宫殿必成为旷野。(以赛亚书32:13, 14)
耶利米书:
我观看,看哪,迦密变为旷野,全地都必荒废。(耶利米书4:26-27)
“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又:
牧人毁坏了我的葡萄园,他们使我美好的地变为荒凉的旷野;荒废者来到旷野。(耶利米书12:10, 12)
以西结书:
葡萄树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以西结书19:13)
约珥书:
火烧灭了旷野的居所。(约珥书1:19, 20)
又: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在祂前面,地如伊甸园,在祂后面,成了荒废的旷野。(约珥书2:1, 3)
耶利米书:
你们要看明耶和华的话;我岂向以色列作旷野,或作黑暗之地呢?(耶利米书2:31)
以赛亚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 你们要预备耶和华的道,为我们的神在沙漠修直大道。(以赛亚书40: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9; 耶利米书3:2; 23:10; 耶利米哀歌5:9; 何西阿书2:2-3; 13:15; 约珥书3:19; 玛拉基书1:3; 诗篇107:33-34; 马太福音24:26; 路加福音13:35)。这也是当今教会的状态(可参看AR 566节)。
(2)“旷野”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就是诸如在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灵必从高处倾倒在我们身上,旷野就必成肥田,那时,公平要居住在旷野。(以赛亚书32:15, 16)
以赛亚书:
我要在山谷中间造泉源,使旷野变为水池;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和橄榄树。(以赛亚书41:18, 19)
诗篇:
祂使旷野变为水池,叫旱地变为水泉。(诗篇107:35, 36)
以赛亚书:
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 20)
又:
耶和华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她的沙漠像耶和华的园子;在其中必找到欢喜和快乐。(以赛亚书51:3)
诗篇:
旷野的居所滴落。(诗篇65:12, 13)
以赛亚书:
愿旷野扬声,愿磐石的居民歌唱。(以赛亚书42:11)
(3)“旷野”表示试探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好像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这一点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4:1-3; 马可福音1:12-13; 路加福音4:1-3; 以西结书20:34-37; 耶利米书2:2, 6-7; 何西阿书2:13-16; 诗篇107:4-7; 申命记1:31, 33; 8:2-4, 15-16; 32:10)。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