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46

546.启12:6.

546.启12:6.“妇人就逃到旷野”表一开始,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在少数人当中。“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旷野”(或译荒野)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地方。之所以表示一开始,新教会在少数当中,是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这句话表示那时它的状态,即与此同时,规定新教会要在许多人当中,直到它长足身量(547节)。在圣言中,“旷野”表示:(1)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被歪曲的教会,如主降世时犹太人当中的教会。(2)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如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教会。(3)试探的状态,在此状态下,人仿佛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
(1)“旷野”表示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被歪曲的教会,如主降世时犹太人当中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使大地震动,使列国摇撼,使世界如同荒野的,是这个人吗?(以赛亚书14:16,17)这话论及巴比伦。
荆棘和蒺藜必上到我百姓的地上;宫殿必成为旷野。(以赛亚书32:13,14)
我观看,不料,迦密变为旷野,全地必然荒凉。(耶利米书4:26-27)
“地”是指教会(285节)。
牧人毁坏了我的葡萄园,他们使我美好之地变为荒凉的旷野;破坏者已来到旷野。(耶利米书12:10,12)
葡萄树栽于旷野干旱无水之地。(以西结书19:13)
火烧灭旷野的居所。(约珥书1:19,20)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在祂前面,地如伊甸园,在祂后面,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你们要看明耶和华的话;我岂向以色列作旷野呢,或作幽暗之地呢?(耶利米书2:31)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修直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40: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9;耶利米书3:2; 23:10;耶利米哀歌5:9;何西阿书2:2-3; 13:15;约珥书3:19;玛拉基书1:3;诗篇107:33-34;马太福音24:26;路加福音13:35)。这也是当今教会的状态(参看566节)。
(2)“旷野”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如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等到圣灵从高处浇灌我们,旷野就必成肥田,那时,公平要居在旷野。(以赛亚书32:15,16)
我要把源泉放在谷中,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和橄榄树。(以赛亚书41:18,19)
祂使旷野变为水池,叫旱地变为水泉。(诗篇107:35,36);
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20)
耶和华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她的沙漠像耶和华的园囿;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滴在旷野的居所上。(诗篇65:12,13)
旷野当扬声,西拉的居民当歌唱。(以赛亚书42:11)
(3)“旷野”表示试探的状态,在此状态下,人仿佛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这一点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4:1-3;马可福音1:12-13;路加福音4:1-3;以西结书20:34-37;耶利米书2:2, 6-7;何西阿书2:13-16;诗篇107:4-7;申命记1:31, 33; 8:2-4, 15-16; 32:10)。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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