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6.启12:6.“妇人就逃到旷野”表一开始,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在少数人当中。“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旷野”(或译荒野)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地方。之所以表示一开始,新教会在少数当中,是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这句话表示那时它的状态,即与此同时,规定新教会要在许多人当中,直到它长足身量(547节)。在圣言中,“旷野”表示:(1)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被歪曲的教会,如主降世时犹太人当中的教会。(2)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如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教会。(3)试探的状态,在此状态下,人仿佛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
(1)“旷野”表示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被歪曲的教会,如主降世时犹太人当中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使大地震动,使列国摇撼,使世界如同荒野的,是这个人吗?(以赛亚书14:16,17)这话论及巴比伦。
荆棘和蒺藜必上到我百姓的地上;宫殿必成为旷野。(以赛亚书32:13,14)
我观看,不料,迦密变为旷野,全地必然荒凉。(耶利米书4:26-27)
“地”是指教会(285节)。
牧人毁坏了我的葡萄园,他们使我美好之地变为荒凉的旷野;破坏者已来到旷野。(耶利米书12:10,12)
葡萄树栽于旷野干旱无水之地。(以西结书19:13)
火烧灭旷野的居所。(约珥书1:19,20)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在祂前面,地如伊甸园,在祂后面,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你们要看明耶和华的话;我岂向以色列作旷野呢,或作幽暗之地呢?(耶利米书2:31)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修直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40: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9;耶利米书3:2; 23:10;耶利米哀歌5:9;何西阿书2:2-3; 13:15;约珥书3:19;玛拉基书1:3;诗篇107:33-34;马太福音24:26;路加福音13:35)。这也是当今教会的状态(参看566节)。
(2)“旷野”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如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等到圣灵从高处浇灌我们,旷野就必成肥田,那时,公平要居在旷野。(以赛亚书32:15,16)
我要把源泉放在谷中,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和橄榄树。(以赛亚书41:18,19)
祂使旷野变为水池,叫旱地变为水泉。(诗篇107:35,36);
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20)
耶和华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她的沙漠像耶和华的园囿;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滴在旷野的居所上。(诗篇65:12,13)
旷野当扬声,西拉的居民当歌唱。(以赛亚书42:11)
(3)“旷野”表示试探的状态,在此状态下,人仿佛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这一点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4:1-3;马可福音1:12-13;路加福音4:1-3;以西结书20:34-37;耶利米书2:2, 6-7;何西阿书2:13-16;诗篇107:4-7;申命记1:31, 33; 8:2-4, 15-16; 32:10)。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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