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6.启12:6.“妇人就逃到旷野”表一开始,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在少数人当中。“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旷野”(或译荒野)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地方。之所以表示一开始,新教会在少数当中,是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这句话表示那时它的状态,即与此同时,规定新教会要在许多人当中,直到它长足身量(547节)。在圣言中,“旷野”表示:(1)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被歪曲的教会,如主降世时犹太人当中的教会。(2)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如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教会。(3)试探的状态,在此状态下,人仿佛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
(1)“旷野”表示被毁的教会,或圣言的一切真理被歪曲的教会,如主降世时犹太人当中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使大地震动,使列国摇撼,使世界如同荒野的,是这个人吗?(以赛亚书14:16,17)这话论及巴比伦。
荆棘和蒺藜必上到我百姓的地上;宫殿必成为旷野。(以赛亚书32:13,14)
我观看,不料,迦密变为旷野,全地必然荒凉。(耶利米书4:26-27)
“地”是指教会(285节)。
牧人毁坏了我的葡萄园,他们使我美好之地变为荒凉的旷野;破坏者已来到旷野。(耶利米书12:10,12)
葡萄树栽于旷野干旱无水之地。(以西结书19:13)
火烧灭旷野的居所。(约珥书1:19,20)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在祂前面,地如伊甸园,在祂后面,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你们要看明耶和华的话;我岂向以色列作旷野呢,或作幽暗之地呢?(耶利米书2:31)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修直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40: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9;耶利米书3:2; 23:10;耶利米哀歌5:9;何西阿书2:2-3; 13:15;约珥书3:19;玛拉基书1:3;诗篇107:33-34;马太福音24:26;路加福音13:35)。这也是当今教会的状态(参看566节)。
(2)“旷野”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如主的时代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等到圣灵从高处浇灌我们,旷野就必成肥田,那时,公平要居在旷野。(以赛亚书32:15,16)
我要把源泉放在谷中,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和橄榄树。(以赛亚书41:18,19)
祂使旷野变为水池,叫旱地变为水泉。(诗篇107:35,36);
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20)
耶和华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她的沙漠像耶和华的园囿;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滴在旷野的居所上。(诗篇65:12,13)
旷野当扬声,西拉的居民当歌唱。(以赛亚书42:11)
(3)“旷野”表示试探的状态,在此状态下,人仿佛没有真理,因为他被引发试探的恶灵包围,那时他们似乎剥夺了他的真理。这一点从相关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4:1-3;马可福音1:12-13;路加福音4:1-3;以西结书20:34-37;耶利米书2:2, 6-7;何西阿书2:13-16;诗篇107:4-7;申命记1:31, 33; 8:2-4, 15-16; 32:10)。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